[情报] 新光三越首刷台新Pay 欢庆上线 满额赠最高10%

楼主: Kazamatsuri (专业领队)   2021-08-01 16:42:02
https://www.taishinbank.com.tw/TSB/personal/common/bonus/TSBankBonus-000606/
( https://bit.ly/3yh7jZf )
新光三越首刷台新Pay 欢庆上线 满额赠最高10%
活动时间:2021/8/1-2021/9/30
活动对象:台新银行信用卡/VISA金融卡持卡人
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于新光三越店内持新光三越贵宾卡/贵宾卡银卡/新光三越APP
当日同店使用台新Pay绑定台新卡消费单笔达指定金额,即赠指定金额之
新光三越电子赠品礼券。
※活动期间,依新光三越会员ID限首刷回馈乙次,恕不累赠。
新光三越新入会员:首刷台新Pay单笔满NT$2,000送200元电子赠品礼券(
每月限3,000名)
新光三越贵宾卡/APP会员:首刷台新Pay单笔满NT$2,000送100元电子赠品
礼券(每月限1,500名)
适用通路:新光三越店内
*2021/7/15-2021/9/30 台新Pay最高享10%回馈(<<活动优惠看这里)
立即使用台新Pay:
1. 下载Richart Life App > 选择APP下方“支付” > 点选欲绑定的台新
信用卡 > 同意信用卡绑定使用条款 > 绑定成功
2. 下载Richart APP > 选择APP下方“收付” > 点选“台新Pay”内欲
绑定的台新卡 > 同意绑定使用条款 > 绑定成功
立即下载新光三越APP:
活动注意事项:
本活动限透过Richart Life App或Richart APP之台新Pay支付功能绑定台
新银行信用卡/VISA金融卡并持新光三越贵宾卡/贵宾卡银卡/新光三越APP
于新光三越分店内达槛消费即可参加(不含APP精选优惠、熟客系统及
skm online线上购物之消费),并排除新光影城/礼券购买/菸品/代收/代
售/手续费等服务性商品交易及未开立新光三越发票之专柜消费(适用柜
位依现场公告为主)。
活动期间新光三越新入会员每月限回馈3,000名;新光三越贵宾卡/APP会
员每月限回馈1,500名,回馈资格认定方式为活动期间符合新光三越会员
首刷台新Pay之成功交易时间作为回馈顺序,依会员ID限首刷回馈乙次,
恕不累赠,赠品数量有限,送完为止。
本活动对象为原新光三越会员消费达槛当下100元电子赠品礼券,直接回
馈至贵宾卡;本活动新入会对象限消费当日新加入新光三越会员,达槛当
下直接回馈100元电子赠品礼券,1小时内自动汇入100元电子赠品礼券至
贵宾卡。实际新光三越会员资格依新光三越百货系统判定为准。
符合回馈资格应为Richart Life App或Richart APP会员且为台新银行信
用卡/VISA金融卡持卡人。
本活动回馈之新光三越电子赠品礼券不得转让予他人,或要求变更回馈内
容或折换现金等。电子商品礼券使用期限、使用方式与限制依新光三越公
告规范为主。
当日刷卡签单金额不得跨店跨日累计赠送,同笔消费不得重复累计兑换,
超过金额无法累计兑换,逾期未兑换者即视为放弃。刷卡金额以消费日为
准,使用分期付款消费者,以刷卡消费总金额计算,使用点点变现金者以
点数折抵后之金额计算签单金额以红利折抵后计算。
持卡人须于活动、回馈完成期间具备有效Richart Life App或Richart
APP会员资格且台新Pay绑定卡片为有效状态,方可获得回馈。倘持卡人于
活动回馈前,发生以下事项,则不符合回馈资格:产生签帐争议而暂停付
款、停卡、挂失不补发、不续卡、迟缴、欠款或违反台新银行信用卡会员
约定条款/VISA金融卡用卡须知者,而遭解除Richart Life App或
Richart APP之会员资格/绑定信用卡/VISA金融卡。
台新银行保有随时变更本活动内容、终止与本活动参加资格之权利。本活
动如有变更或终止时,将于台新银行官网公告。若有其他未尽事宜,悉依
台新银行相关规定或解释办理。
如因法令或政府要求而有取消、终止本活动或修改本活动办法或注意事项
之必要时,台新银行得更改、增删、取消、终止本活动或修改本活动办法
或注意事项,而无须先个别通知参加人。
如有任何因电脑、网络、电话、技术或不可归责于台新银行之事由,而使
持卡人登录之资料有迟延、遗失、错误、无法辨识或毁损之情况,台新银
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持卡人亦不得因此异议。
参加本活动即表示同意接受本活动条款;若有违反者,台新银行有权取消
持卡人之参加资格,如对本活动有任何疑义,请拨打台新银行客服专线:
(02)2655-3355 / 0800-023-123。
新光三越电子赠品礼券使用注意事项:
电子赠品礼券为无偿取得之赠品,可换取同等金额之商品,兑换商品时不
另开立统一发票,亦不得兑换现金及找零。
电子赠品礼券使用期限至2021年10月31日,逾期恕不受理。
电子赠品礼券全店皆可使用,除CHANEL BOUTIQUE、CHANEL FINE JEWELRY、
Louis Vuitton、B&O、Nespresso Boutique、UNDER ARMOUR、UNIQLO、
GU、lululemon、iloom、Dior精品、Faure Le Page、POPA亲子动画馆、
骑士堡、BIRKENSTOCK勃肯、TESLA特斯拉汽车、新光影城、汤姆熊欢乐世
界、健身工厂、7-11统一超商、未开立新光三越发票之金额、加值及购买
储值卡外皆可使用。
电子赠品礼券每次折抵金额以100元为单位,消费低于100元时无法使用。
消费折抵时需出示新光三越贵宾卡/新光三越APP/儿童卡,方可折抵。
电子礼券余额可至赠品处/服务台/新光三越官网/手机版官网查询;新光
三越APP可于手机上直接查询。
因商品瑕疵需退换货时,需时持新光三越贵宾卡/新光三越APP/赠品卡至
原专柜进行退货。
新光三越APP,限智慧型手机下载(作业系统IOS10/Android8.0以上)。
新光三越保留修改、变更、取消本活动之权利,其他未尽事宜以官网公告
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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