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超商和速食店在大部分的信用卡消费认列都是排除的商店
不知道是否会因为开立发票不同而有不同结果
衍伸的情境如下:
1.超商(开立发票非超商) 例如:三创地下楼的7-11发票是开三创
以玉山U bear卡使用玉山wallet超商回馈8%为例,是否认列此消费?
若以中信卡消费是否会被认列超商消费而被排除?(但发票是开三创)
2.麦当劳(开立发票非麦当劳) 例如:机场美食街的麦当劳发票是开义美吉盛
帐单显示是义美吉盛非麦当劳,此消费是否会被认列为麦当劳消费被排除在外
若答案为是,这样并非所有的麦当劳都会被排除
3.承2,这家麦当劳并非使用联合信用卡NCCC的小额平台,而是美食街的信用卡付款平台
4.消费认列最终仅能从帐单的明细才能确认?
5.开立发票和刷卡机是分开的作业,信用卡的消费认列应以刷卡机为准,非发票
此观念是否正确?
6.承5,发票是开A店,商店仍可以使用自己的刷卡机
此观念是否正确
小弟非金融方面的达人
以上问题恳请解答,若有不妥之处,请鞭小力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