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报] 2020/01起指定花旗卡在欧盟消费不给回馈

楼主: prussian (prussian)   2019-10-03 03:25:53
※ 引述《kevinpowei (Max)》之铭言:
: 以公告文字来说 应该就是因应欧盟境内VISA跟Mastercard跟欧盟和解降低跨境交换费
: 的结果。
: https://europa.eu/rapid/press-release_IP-19-2311_en.htm
: 根据欧盟的新闻稿跨境交换费(Inter-regional interchange fees)被限制在
: (欧盟自己发的卡本来就被限制了,所以单指非欧盟消费者)
: 实体
: 0.2% debit card
: 0.3% 信用卡
: 线上
: 1.15% debit card
: 1.5% 信用卡
: 所以才会线上交易仍然有红利,但实体没有。交换费是给发卡银行(例如花旗)的,
: 欧盟新闻稿上面写平均降低约40%。
: 而台湾发行的信用卡外币交易费中,通常0.5%给发卡银行,1%给国际组织。
: 所以实际上就是花旗赚了0.8%,而消费者要付出1.5%但完全没回馈。不知道所谓的
: 减少40%后变成0.3%到底是减少多少,但看起来跟那些动辄3~8%的回馈比应该根本
: 没多少,看起来就是花旗不想玩吧....
简单 Google 找到这个网站,对于欧盟为何要把MIF当反竞争案来办有满清楚的说明
https://www.lexology.com/library/detail.aspx?g=61e1d644-6ade-4518-a3b9-e60ea520bf22
简单来说,
决定消费的是消费者,选择收单银行的是商家,
决定MIF的却是发卡行和卡组织,
他们提高费率,用这个收益去促销,可以得到更高的利益,
因此不会有竞争费率压低价格的动机。
这个不竞争的成本必须由消费者和商家负担,甚至因为是商家吸收,
连不刷卡的消费者也会被部份转嫁而受损。
这篇写的时间是对于 Mastercard 欧盟区发卡的MIF判决那时
原PO 转的是接下来欧盟对于区外发卡在欧盟消费继续追杀的后续案件
以下是谷歌翻译加上小小修饰:
信用卡MIF说明
Collyer Bristow LLP
欧洲联盟 2014年11月3日
万事达卡中的ECJ判决及其在大局中的位置
信用卡费用被称为“ MIF”(多边交换费),已经成为新闻,这是由于欧洲法院
最近就其非法行为作出的裁决以及零售商针对万事达卡和Visa提起的相关诉讼。
在这里我们解释:
什么是MIF?
为什么它们可能是非法的,并且对零售商有害?
欧洲法院针对万事达卡的裁决
Visa对欧盟委员会的承诺
正在进行的诉讼
MIF未来可能的监管
1.什么是MIF?
每次信用卡或借记卡交易均产生交换费。持卡人的银行(“发卡行”)向商户的
银行(“收单行”)收取费用。
交换费可以是双边(BIF)或多边(MIF):
BIF由发卡行和收单行之间的协议确定;
MIF可以是:
由多家发卡行和收单行之间的协议设定;要么
在没有任何协议的情况下,由“平台”施加;例如MasterCard或Visa本身。
这最后一个类别(所谓的“后备MIF”)引起了争议。
这是各种交易费用的说明。
点击这里查看图片
当资金从持卡人流向商家时,通常通过预扣的方式支付MIF(和商家费用)。持
卡人购物时:
他的银行(发行银行)向销售银行支付交易价格减去交易费用(MIF);和
商户从其银行(收单行)收取的价格减去其交易费用(商户费用)。
因此,如果持卡人以100英镑的价格购买东西,发卡银行将从卡中扣除100英镑,
然后向收款银行支付98英镑;其他2英镑是MIF。例如,收单行保留了另外的£1
英镑,并向商家存入£97英镑。商户费是3英镑,而不是1英镑。商户费用的大小
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收单银行支付MIF的需求。
2)为什么MIF被认为是非法的,它们如何损害零售商?
平台施加的后备MIF由于具有反竞争作用而被视为非法。
选择使用该服务的是持卡人,但是使用此服务的是收单行,最后是商户。因此,
如果实施MIF(而不是通过收单行进行谈判),则MIF价格几乎没有下降的压力。
商家费用承受压力,因为商家可以在收单行之间购物。但是,由于必须从MIF中
支付费用,所以商户费有一块玻璃地板。
在缺乏价格压力的情况下,有人选择服务,而别人为它们付费,这与移动电话的
相似之处。呼叫者使用自己和接收者网络的服务。呼叫者未选择接收者网络,因
此对“终止费”(MIF的电话等效性)的限制很小。在电话世界中,收费受到监
管,但在欧盟以外的通话费用昂贵,因为(未选??择的)漫游网络不受竞争或监
管限制。
回到卡支付的世界,还有更多的担忧:
该平台通过向发卡银行提供较高的MIF来增加其市场份额,这些发卡银行随后
通过推广该平台的卡而获得了更多收入。因此,发卡行几乎没有动力与收单行
达成协议以降低费用。
最终,部分或全部MIF会传递给消费者;不只是用卡付款的 MIF增加了商人费
用,因此逻辑上说,商人增加了其商品价格。
许多小零售商由于高昂的商户费而不接受卡支付,这使它们处于竞争劣势。美
国运通卡的费用高于万事达卡或维萨卡,部分是为了资助慷慨的持卡人奖励计
划,许多小零售商都不愿意使用。
欧盟委员会在2006年发布的一份报告 显示,发卡银行从Visa和MasterCard MIF
中获得了可观的利润。2004年,发行Visa和MasterCard的活动产生了65%的利润
率。
2007年,时任欧洲竞争事务专员的Neelie Kroes说:“欧洲95%的跨境卡付款是
由两家公司(即万事达卡和Visa平台)进行的。” 因此,在欧洲经济区(EEA)
中使用平台实施的MIF的操作阻碍了卡支付内部市场的发展,从而限制了商人从
其他地方更好的价格中受益的可能性。
卡公司证明MIF可以涵盖以下三种服务:
持卡人在购买和付款之间的免息期;
付款保证,确保即使欺诈地使用了卡,也可以确保向零售商付款(视情况而定);和
交易成本; 即发卡行的处理费用。
尽管有这些理由,但平台对MIF的集中固定引起了欧洲委员会的关注,并且针对
EEA的反竞争效应对整个EEA的集中固定进行了调查,最终以最近针对万事达卡的
法院判决为最终结果。
3)万事达卡v欧盟委员会(C-382 / 12 P)
最近的法院判决 是维持2007年12月的 欧洲委员会裁决,该裁决 裁定万事达
卡的跨EEA内部MIF违反了反竞争协议的欧洲法律,该法律现已体现在 《欧盟职
能条约》第101条中 。
欧盟委员会发现,万事达卡的MIF夸大了零售商接受卡的成本,而没有任何可以
证明其合理性的效率提高,因此根据(现在)第101条第3款可以免除。因此,
MIF的设置构成了一个企业协会的决定,从而导致明显的竞争限制。
特别是,万事达卡没有证明备用MIF在客观上是其支付系统运行所必需的,因此
不能将其视为合法的“辅助限制”。
如果持卡人走进一家其收单银行与发卡银行没有协议的商店,则没有备用MIF可
能会导致无法支付卡。但是,委员会发现根本没有必要收取交换费。该计划可以
仅根据
持卡人支付给发卡行,以及
商家支付给收单行
的报酬来运作。
这是一个相当革命性的想法。如果没有MIF,而是由持卡人向发卡银行付款,则
持卡人的付款必须超过商户的价格,这对许多消费者来说都是一场厌恶。但是,
这将解决该问题,因为持卡人既可以选择服务并付费,也可以使其具有竞争力的
价格。首先,如果没有MIF,价格可能会更低。现金支付者不必分摊卡交易的费
用。
万事达卡提出了上诉,2012年,欧洲总法院驳回了上诉。万事达卡随后向欧洲法
院提出上诉,该上诉在2014年9月11日作出的以下判决中被驳回:
事业协会:万事达(MasterCard)辩称,自2006年5月上市以来,它就不是事
业协会。它是一个与客户银行不同的商业实体,追求自己的商业利益。因此,
涉及企业之间反竞争协议的第101条不适用于其实施MIF的规定。
维持原判:万事达卡仍然是企业协会。不再仅仅因为设立MIF不再是银行控制
范围内的决定而已。
客观必要性:万事达卡(MasterCard)辩称,在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施加的
后备MIF对于该计划的实施是必要的,并且总法院对客观必要性的检验设定了
很高的标准。
维持原判:普通法院已经应用了正确的法律检验。得出正确的结论是,仅因为缺
少MIF可能会对万事达卡系统的运行产生不利影响,这并不意味着MIF是必要的。
2014年9月判决的范围和影响
委员会2007年的决定无法再提起上诉。因此,该判决使该决定成为最终决定。
在英国,此类决定对法院具有约束力,因此它们可以构成 零售商针对历史性
收费高涨采取后续行动的基础 。
但是,判决仅涉及万事达卡(MasterCard)跨境交易的后备MIF。它与在国家
一级设置的MIF无关。
该判决不太可能对MIF的水平产生直接影响。万事达卡已经向委员会承诺将MIF
的水平设置为与Visa(如下)的承诺以及拟议的EU MIF法规(也在下文)一致。
作出判决后,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宣布正在考虑其影响,并希望在未来几周
内就如何继续使用万事达卡和Visa做出决定。
该判决可能对当事方在英国法院向万事达提起损害赔偿要求提供帮助。它不仅
增加了对跨境MIF采取后续行动的可能性,而且还将在基于国家MIF的行动(其
中一些仍在进行)的基础上为行动提供帮助,并在此基础上可以“通读”该决
定。相反,如果搁置委员会2007年的决定,那将使这些要求更加困难。
4)Visa对欧盟委员会的承诺时间表
2008年3月,委员会决定对Visa欧洲有限公司,Visa Inc和Visa国际服务协会(
“ VISA”)进行正式调查,以调查涉嫌违反其现在的第101条的EEA跨境行为边
界MIF。在此之前,VISA 的跨境支付系统曾于2007年底根据VISA 第101条第(3
)款获得豁免 。
2009年4月3日,欧盟委员会向VISA发送了反对书,声称其后备MIF违反了第101条
,限制了银行之间的竞争,并且不符合第101条第3款规定的豁免条件。
2010年, VISA提出要约,并且委员会接受了一项承诺,即VISA将把适用于借记
卡付款的最大加权平均MIF降低到交易价值的0.2%。该承诺不包括信用卡。
2012年7月,委员会发送了VISA补充反对意见,提出了另外一个关注点,即根据
VISA的跨境获取规则,即使发行人所在国家/地区的MIF较低,也适用商人国的
MIF。结果,跨境竞争仍然有限。市场细分和整个欧洲经济区的收费差异很大。
2014年2月26日,委员会接受了进一步的承诺。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该决定的
第2(10) 条, 但从本质上讲,借记卡的加权平均信用卡MIF上限为0.2%,信
用卡为0.3%。
5)针对万事达卡和Visa的现有索偿
在英国法院,对万事达卡和维萨卡提出的损害赔偿要求超过10亿英镑,其中包括:
塞恩斯伯里(Sainsbury's)对万事达(MasterCard)提出的诉讼;
德国铁路公司Deutsche Bahn针对万事达卡(MasterCard)提出的诉讼;和
“平行行动”由Arcadia,BHS,Topshop,Asda,B&Q,Comet,Debenhams,
Homebase,Argos,弗雷泽之家,冰岛,Next,New Look,HMV和Morrisons
分别针对万事达卡和Visa。
去年2月,法院裁定万事达卡在Sainsbury的主张中要求首先就Sainsbury的银行
是否适用MIF本身而被禁止起诉Sainsbury的诉讼提起迷你审判(“初步问题”听
证会)。然而,这种说法对于塞恩斯伯里的来说可能是有问题的。
计划在2015年1月针对万事达卡的“平行诉讼”中进行一次初审,听证会是六年
时效规则是否仅允许索赔人追回可追溯至2006年的损害赔偿(该诉讼始于2012年
)。索偿要求可追溯至1992年。
在美国,代表商人针对Visa和MasterCard提起了集体诉讼。双方达成了72.5亿美
元的和解协议。
6)未来欧盟对MIF的规定
如上所述,电话呼叫终止费用面临类似的缺乏竞争约束的情况,而这可以通过法
规加以克服。欧洲议会已批准了一项确定国内和跨境MIF的适当水平的欧盟法规
。欧盟理事会目前正在审查该提案,并可能在2015年通过。目前正在讨论的提案
是:
信用卡的MIF上限为交易金额的0.3%,借记卡的上限为交易金额的7美分或0.2
%(以较低者为准)。
这将适用于欧盟的跨境和国内交易,并将在规则生效一年后生效。
随着时间的流逝,较低的费用应该转化为消费者的较低价格。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9-10-03 04:41:00
歪个楼 欧盟的电信费真的有比较便宜吗
作者: cka   2019-10-03 09:48:00
推科普 visa跟master真的赚太多
作者: tomap41017 (绝梦)   2019-10-03 10:55:00
看股价有没有跌
作者: aiyowaya (我叫 小 王 子)   2019-10-03 12:12:00
所以才有银联啊 但中国来的 大家不要
作者: sieda (sieda)   2019-10-03 15:31:00
关银联 p4
作者: vestinland (休息一下~)   2019-10-03 17:12:00
电信费部份是把欧盟区视作同一国内(公平使用政策下),例如英国门号10GB,100分通话跟100则短信的方案,在欧盟各国内漫游都是从内扣不用另外付费,像国内通话,除非用光或超出合理使用量
作者: s4712063 (Ying)   2019-10-03 18:47:00
难得看到 谷歌
作者: maggie781218 (ˇ疏疏ˇ)   2019-10-04 00:03:00
连结点不开
作者: cityport (马路不平避震故障)   2019-10-04 22:49:00
欧盟还要法律规定才不收漫游,不像美国这种自由巿场美国电信业者自动把美加墨变成一区,完全不用政府插手
作者: vestinland (休息一下~)   2019-10-04 23:01:00
欧洲也是靠欧盟一体化大家才有便宜的资费,不然像德国资费我已经觉得靠北贵,结果看到美国加拿大还更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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