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此标题一问(原PO问的是饮食,我想问住宿)
我们本来搭8/9的飞机返台,但因为台风,航空公司提前一天8/8宣布取消
8/8当晚我们怕8/9晚上没地方住,便先向同一家旅馆再支付延长一天的费用
因此收据是8/8晚上开立的
难道这样就不能理赔吗?
所以以后碰到此类状况要等表定时间+4小时后才能订饭店? (即使航空公司早早宣布取消)
谢谢
PS:我也是刷中信卡的
※ 引述《wondtty (好冷)》之铭言:
: 据说,
: 以前这种理赔有一个需要注意的事项,
: 例如:
: 5/26 20:00 收到通知,
: 原来是 5/27 13:00 的飞机要取消,
: 改到 5/28 17:00 的飞机.
: 5/27 早上 07:00 吃饭收据....不可以理赔
: 5/27 中午 12:00 吃饭收据... 不可以理赔
: 5/27 13:00 被取消的飞机
: 5/27 晚上 19:00 吃饭收据... 可以理赔
: 5/28 早上 07:00 吃饭收据....可以理赔
: 5/28 中午 12:00 吃饭收据... 可以理赔
: 5/28 17:00 更改后的飞机
: 亦即, 要请款的收据,
: 必须在原订被取消的班机时间之后.
: 这点限制现在不知道是不是还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