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更万能!金管会开放7类款项可在超商刷卡支付
联合新闻网
记者沈婉玉╱即时报导
2019年6月21日 上午9:19
考量国人惯常于便利商店进行日常生活消费及代缴费用,为提升民众使用信用卡支付之便
利性并兼顾洗钱防制风险,金管会开放便利商店业或超级市场业可接受民众以信用卡支付
7类受委托代收之款项。
为提供民众更多元之支付管道、扩大电子化支付交易应用场域,金管会已于107年11月29
日就超商受委托代收款项中,收款对象较为明确、性质相对单纯、较无洗钱风险与消费争
议的政府规费、税捐及公用事业服务费等,开放民众得以信用卡支付。
金管会表示,政府及公用事业服务费用以外的委托代收款项,涉及信用卡收单机构遵循洗
钱防制及信用卡管理规范等议题,因此参酌银行公会研议的意见,开放民众于超商得以信
用卡支付7类超商受委托代收款项。
首先是代收费用类,包括公私立学校学杂费、瓦斯费、有线电视费、电信费、大楼管理费
、外劳仲介费等6类。第二是网络购物货到付款类,包括收单机构基于洗钱防制及风险控
管等考量,以委托代收款业者直接贩售商品予买家之型态为限,且每笔代收金额上限为新
台币 5千元。
为保障信用卡持卡人权益,金管会表示,持卡人以信用卡进行前开代收款项的交易时,若
发生相关争议或交易纠纷,发卡机构应依“信用卡定型化契约范本”第13条规定协助持卡
人解决。
金管会表示,现行民众缴费管道众多,除可至超商以现金或信用卡支付外,也可采约定自
动扣缴、ATM转帐或网络刷卡支付等方式,民众得依自身需求,选择适合之缴费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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