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争议款被VISA国际组织拒绝

楼主: garry0714 (小扬)   2019-05-15 21:31:23
我是近期的社会案件的受害者之一
AIP数位家电恶性倒闭,老板还抓不到人
我是刷VISA卡
今日被银行通知
VISA国际组织判定出来两点
1.此为面对面交易,在正常状况下,交易当时持卡人应该已经收到商品‧
2.根据“持卡人购买商品或服务应注意事项”第二条清楚的载明,
若购买非银货两讫(预付型)商品/服务
时,更应注意商品/服务提供有效期间及条件是否明确记载,
务必于交易时确认商品/服务或合约内容完整无误后,方刷卡签帐。....,
然而贵行所提供南纺店 AIP数位家电
贩卖明细订购单中配送日期字段并无清楚载明配送日期,故无法证明商店未提供商品。
述说当下情形
因为房屋未交屋,还没确定交屋日期,故想趁优惠活动期间先订购商品,
所以订购单上还未注明派送日期。
旧家的订单也因为店家送货排很满,也未排出时间,待之后确认再填上日期。
小弟很倒楣,在4月13日刷卡购物,4月17日接获店家倒闭的讯息
短短4日也不给退费,分期付款六期,说店家已请款
目前有做的动作
1.警察局报案(做争议款时也有给出,警察局给的受理案件登记表)
2.4月17日当晚就致电银行做争议款处理
3.订购单与刷卡单都有提供给银行(店家还未给统一发票)
结论:
1.小弟还有办法可以提供证明商店未提供商品吗?
(订购单都有勾“未取货”,只缺派送日期)
银行说看看我能不能再提出新的佐证资料,再帮我向国际组织申请一次
2.银行说,VISA国际组织不管台湾法规的,如果无法成功就要我自己去提告VISA(?
那我能针对该银行提出
递延性消费-信用卡争议款去处理吗?
我目前一期都没缴就发生事情,也未超过15日。
看到台中市政府有一篇PDF写到
刷卡人已付款且厂商已请款:
银行仍应退还刷卡人,自己向债务人求偿,无法求偿者,银行应自行提列呆帐。
我有机会实施此方式吗?银行会不会都推给VISA国际组织判定的,他也没责之类的
接到银行人员电话已经4点半多了
也来不及打消保会询问
麻烦有经验的朋友,可以给个建议吗?感谢!
作者: orangeaka (阿卡酱)   2019-05-15 21:44:00
我之前网购发现那个网站疑似诈骗,马上发mail告知取消订单并要求刷退,前后发了两次都没得到回应,相关截图都传给银行,银行也来电确认我没收到商品后,过一阵子就收到争议退款了。既然你订单都勾了未取货,应该还有争取的空间
楼主: garry0714 (小扬)   2019-05-15 21:47:00
就VISA国际组织咬着我派送日期问题...我看其他受害者有分享出订单的,派送日期也都没填,银行说店家很奸诈?
作者: gavin79115 (蛤?)   2019-05-15 22:04:00
这个可以算争议款吗? 确实当下也是你本人授权的 事后公司倒闭应该是请求民事返还金额吧?
作者: ultratimes   2019-05-15 22:12:00
VISA老大都讲话了,那就是这样,别再争了如果是单一银行你还可以争一下,但现在是VISA你知道VISA的地位吗?知道的话就乖乖的不要再出声音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9-05-15 22:19:00
理论上你要跟VISA打民事官司…诉讼成本要考虑进去不然就看检察官愿不愿意把VISA当成共犯提起公诉逼他们出来面对他们在台湾有分公司不过这机会微乎其微找记者报导,VISA一点保障都没有,效果可能还比较好
作者: p581581 (581)   2019-05-15 22:45:00
一般公司倒闭 是去债权登记 我也刚房 希望你追款成功
作者: cda1113 (Pai-Ta)   2019-05-15 22:46:00
顺便投诉金管会不知道有没有用 毕竟这件事新闻有报 不算小店 我记得刷卡后120天内是公定日期 银行不能轻易不承认毕竟该承担的是店家收单银行的问题
作者: koster (斯特隆)   2019-05-15 23:30:00
台湾VISA玩法跟美国不一样吗? 如果没有收到货 美国一定退款 如果是预付订阅式服务 公司倒闭信用卡会照比例退款才对
作者: iele (就是那道彩虹)   2019-05-15 23:35:00
不懂,才4天,银行已经拨款了吗
作者: lightstream (无少也贱故多能鄙事)   2019-05-15 23:45:00
回楼上,交易成立,店家就有权利请款,不管是一天还是半年,他都有权请款。他们请款,银行有何理由拒绝拨款呢?
作者: A1101166 (你有台币我有肝号 )   2019-05-16 00:06:00
楼上,现在原PO就是在争取交易没成立,因为没收到货
作者: vitaminb12 (清寒~)   2019-05-16 03:13:00
我曾在集资平台预购商品,结果一年过去,商品没作出来,只收到一封感谢信,当然也没有收到任何商品。后来打给发卡银行汇丰,填单不需要报案,三个月左右钱就退下来了。发卡银行很重要。
作者: Raiwind (Wind)   2019-05-16 03:14:00
打给金管会比较有用
作者: toto77 (柔柔)   2019-05-16 06:43:00
你如果用新台币去买、被骗了、可以去找央行拿回新台币吗?搞笑和店家追讨才对,找银行发脾气就是看在银行好欺负吧
作者: bf000777966 (joe)   2019-05-16 07:06:00
这是店家的问题不是银行的问题吧
作者: yangyush001 (yangyush001)   2019-05-16 07:29:00
小弟非法律专家。但版主这状况不是盗刷,算民事纠纷,不关银行与VISA的事,应循法律途径向店家求偿。
作者: jimyan36 (Andrew)   2019-05-16 07:40:00
发卡组织跟银行很重要
作者: lelw4567 (strong)   2019-05-16 08:16:00
争议款应是可行 我之前有填写声明书 说没收到东西 愿负法律责任 最后成功拿回 消保那边应该会给你更直接的攻略
作者: yabesoube (RETEN)   2019-05-16 09:11:00
公司恶性倒闭 若脱产钱不知道要不要的回来?
作者: padye (~Tales of MADAO~)   2019-05-16 09:46:00
所以说遇到比行情优惠很多的最好别跟,太多例子了
作者: aij (bbb)   2019-05-16 12:47:00
这是单纯民事纠纷,不是盗刷。
作者: cda1113 (Pai-Ta)   2019-05-16 12:47:00
好奇原Po发卡银行是哪一家 店家收单银行哪一家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9-05-16 13:34:00
真要提告,就把发卡银行一并告进去,他们也是发卡中的一环,不是随便推得一干二净就好.要在台湾做生意就得符合台湾法规,VISA不想符合,那就由发卡行替他符合我个人认为第2点是银行人唬烂性的说法,最好找个外国人头就可以光明正大不遵守法规做生意 XD银行人员https://bit.ly/2Hm6mXm 金管会fb文章
作者: LONERSAVE (最爱菇酱宝贝)   2019-05-16 16:02:00
蛮奇怪的 是你自己拿卡片出来刷,也是你自己亲自签的名,更是你自己同意店家压单后送...所以这应该是你跟店家之间的问题吧?关银行跟visa两者什么事呢? 我不懂
作者: p1587 (小宝)   2019-05-16 16:26:00
争议款定义又不是盗刷 而是持卡人没有收到商品或服务 原PO希望列争议款合理 但认定的部分就只能看国际组织了(除非要打官司
作者: gn02316900 (阿沙文)   2019-05-16 18:06:00
为什么不告收单银行? 发卡银行都帮忙反应争议款了,收单行拒绝,然后要去告发卡行???
作者: LONERSAVE (最爱菇酱宝贝)   2019-05-16 18:20:00
可是现在的状况不就是visa说这笔不是争议款吗?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9-05-16 18:46:00
收单行并非面对消费者之单位,消费者之金流往来都是直接面对发卡行,要扣款也是发卡行扣走的,索讨返还从发卡行讨起很合理
作者: sky066879 (bear1193)   2019-05-16 22:20:00
“南纺”应该是百货柜?问问百货吧!你有签名,就代表你认帐了,后续根本不关银行的事
楼主: garry0714 (小扬)   2019-05-16 23:01:00
VISA说再提出确实未收到货的证明,就能认定争议款感谢上面的回应,我再拿写声明/切结书询问律师效用
作者: auction88 (auction)   2019-05-17 02:57:00
家乐福刷卡 家电后送。这不是常识吗名字换成AIP 就变成是你自己要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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