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02月信用卡发卡量与签帐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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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料来源:各金融机构自行申报
二、揭露项目及认定标准:
1. 流通卡数:发卡总数减停卡总数,且卡片状况为正常者
2. 有效卡数:最近六个月有消费纪录之卡,不含Debit卡
3. 有效卡率:有效卡数 / 流通卡数
4. 当月发卡数:不含补发卡、续卡
5. 当月停卡数:指新增停卡部分
6. 当月净发卡数:当月发卡数-当月停卡数
7. 签帐金额:持卡人当月刷卡消费金额,如属分期消费帐款应于消费当月全数申报本栏
8. 平均:签帐金额 / 有效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