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大电信5款钱包,通通3%现金回馈”
活动期间: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
适用卡别:彰银信用卡(不含政府采购卡、商务卡、VISA Debit 卡)
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内成功完成登录本活动( https://goo.gl/svx4cE )后,于指定通路消费,
每笔皆享3%现金回馈 (含卡片原始回馈,每归户每月加码回馈上限300元)
指定通路为五大电信办理手机资费自动扣缴及手机绑定五款钱包消费。
1.五大电信:中华电信、台湾大哥大、远传电信、台湾之星、亚太电信。
2.五款钱包:台湾Pay、Google Pay、LINE Pay、街口支付、欧付宝。
注意事项:
1.五大电信限办理手机资费自动扣缴,透过其他通路缴费,帐单明细无法判断所属电
信公司资费则不适用本活动。
2.指定通路消费范围,依帐单明细上所载商店名称及国际组织所订定之行业代码认定
,限以彰化银行系统判定为准。台湾Pay与Google Pay目前仅适用VISA与Mastercard
卡别。
3.持卡人需于活动期间至彰化银行官网之活动登录专区登录,限以正卡人资料登录,
正卡申请成功者,附卡亦得享有同等优惠,未完成登录者,恕无法参加本活动;新
户请于核卡后再登录。活动期间仅需登录一次,惟不提供登录前之各月消费回馈。
4.本回馈仅适用于活动期间内新增之一般消费,不含信用卡预借现金、代缴公用事业
费、各项税款、公务机关规费及帐款、透过电子化缴费税处理平台缴费税、代缴路
边停车费、学杂费、循环信用利息、联名卡自动加值金、申购基金、信用卡年费费
用、预借现金手续费、挂失费、换卡费、违约金、国外交易服务费、各项服务费等
,若因交易失败、退货、取消订单、该金额将予以扣除后计算回馈金额;新增一般
消费如遇分期交易,以分期前总金额一次计算请款日期及金额。
5.本活动3%现金回馈扣除原卡片回馈之加码回馈金,将于入帐日之次次月底前拨入正
卡持卡人信用卡帐户,限抵扣持卡人信用卡消费款,不得要求转发现金或申请溢缴
款领回。
6.原本卡片选择现金回馈之持卡人:可获得3%现金回馈(含卡片原始回馈);原本卡片
选择红利点数之持卡人:可享有原本红利点数且再享2.7%现金回馈。
7.本活动消费金额系指消费日介于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且商店请款于109
年1月15日前完成入帐,方得列入计算,若因交易失败、退货、取消订单、商店较
晚请款或因结帐日及入帐日遇假日顺延(变动)等因素致分列于不同期帐单、活动期
间内同归户之相关正负交易结算后如为负数金额,将不列入计算范围。
8.倘已于107年11~12月绑定“庆祝彰银Google Pay上市!早鸟满佰送仟,笔笔享10%
回馈!”活动者,已笔笔享10%回馈,本活动将排除108年1月1日至108年6月30日之
Google Pay消费,其他款钱包及五大电信活动仍可计算回馈。
9.本活动之Google Pay交易仅限于代码化卡片交易(适用范围:Google Pay手机实体
感应交易,Google Pay线上使用存于Google Pay APP之彰银卡面刷卡交易),不包
含Google Play Store或其他自动填入的实体卡交易。
10.本活动不得与其他刷卡优惠活动并用,若同时符合将择优回馈。
11.活动期间至刷卡金回馈时,卡片须为有效卡且无逾期缴款之情形,倘持卡人有发生
停卡(含申请停用及遭强制停用)或发生扣款不足等违反持卡人与彰化银行间约定
条款之情事,彰化银行将取消持卡人参加活动之资格。
12.彰化银行有权检视各项交易行为,倘涉及不当行为,将排除参与本活动,并随时调
整、修改、暂停或终止本活动办法;本活动相关资讯均以彰化银行官网最新公布之
内容为准,无须事先通知。
注1:补注意事项
注2:简单重点上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