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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三读通过“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放宽对更生方案的规定,
放宽债务人“尽力清偿”门槛,都将大幅放宽债务人还款压力,
债权处理增加资产管理公司,未来卡奴更生会更容易。
本次修法降低进入更生门槛,从原本1,200万元包含所有债务,改为只限本金加上利息;
另外,明确定义尽力清偿标准,
债务人财产及可处分所得扣除必要生活费用十分之九用于偿债即视为尽力清偿;
无财产者为五分之四。
举例来说,某甲欠债100万元,单亲抚养一子,无其他财产,假设每月收入4万元,
住在台北市最低生活费用为1.6万元,未修法之前,
法院可能裁定两个人最低生活费3.2万元,每个月4万元扣除最低生活费,要还款8,000元。
甚至有时小孩只算半个人,最低生活费打五折,亲子最低生活费只能扣除2.4万元,
则某甲每个月要还款1.6万元。
修法过后,最低生活费乘以1.2倍,为1.9万元,两个人3.8万元,4万元扣除3.8万元,
再乘以五分之四,某甲只要还1,600元。
当某甲还款六年,总计11万5200元,就可达到视为尽力清偿,他的更生方案被认可,
法院可裁定免责,所有债务免除,大幅放宽他的还款压力。
另外就是,这次修法也将银行移转给资产管理公司的债权纳入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
未来不论是金融机构或是资产管理公司的债权处理,一并由法院处理,可达到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