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姐(化名)8月有一张信用卡帐单金额只有300元,
因为金额较小,她因此一忙就忽略、忘了缴款,结果下期帐
单寄来时,银行向她收取了3元的利息,让林小姐意外,因
为她手上有别张信用卡也曾经帐单金额仅几百块钱,她是等
到下一期帐单来、金额超过千元才缴款,但银行并没有收取
利息,因此她致电那家向她收取利息的银行,不解何以有此
差别,银行客服经过一番沟通,后来决定把利息金额退还给
林小姐。
银行信用卡部门指出,依照金管会规定,信用卡若使用
分期则分期金额必须当期缴清,但若非属分期则当帐单金额
低于1,000元,持卡人如果没有缴,银行依规并不会向持卡
人收取违约金或滞纳金,但是法规并没有规定银行对千元以
下帐单不能收取循环信用利息,因此有的银行就会向没缴小
额帐单的持卡人计息,于下期帐单列入循环息名目收取。
根据十大发卡银行提供资讯,远东银、元大银、台新银
与台北富邦银行等四家银行,在持卡人帐单金额不足1,000元
时,当期未缴而延至下期以后才缴交,就会计算循环信用利
息、将利息列入下期帐单,向持卡人收取,其他六家发卡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