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回馈或年度回馈金(以下简称回馈金)加码限计算新增之一般消费(商务卡另限国外消
费),但不包含
(1)信用卡年费、利息、预借现金、逾期还款违约金,以及依‘中国信托信用卡约定条款
’约定之其他各项手续费。
(2)刷卡买基金、赌博筹码或旅行支票之相关交易金额及费用。
(3)缴学费、各项税款、社区管理费。
(4)分期灵活金、帐单分期、分期付款交易、自106/5/1起之保费分期付款。
(5)信用卡自动储值金。
(6)代扣缴各项公用事业费用(包含台电、省水、市水、瓦斯等)及中华电信各项电信费用
。
(7)透过卡优惠APP、 i缴费网站/APP缴纳各项公用事业费用及电信费。
(8)透过各缴费平台(如i缴费网站/APP、医指付APP等)使用全国缴费网平台、电子化缴费
税处理平台机制缴纳之各项费用。
(9)全联福利中心、便利商店(7-11、全家、莱尔富、OK超商)、停车场(如京站、永权、
TIME24停车场)、连锁速食店(如未来上线之麦当劳等)各型态之消费。
(10)透过 Pi行动钱包连结信用卡付款之各型态消费 (如于统一超商使用Pi行动钱包付款)
。
(11)特定行销专案或其他经本行公告不回馈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