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接到了一汇丰银行电销的电话。我其实不以为意
(毕竟就是别人工作。也不会觉得反感)
但是在推分期付款的时侯。他直接提到我最近有一笔三万多块的消费记录
问我要不要分期或是有分期的需要?
这?
我回去看了一下汇丰的信用卡约定条款。
第四条第二点
二、基于前项之特定目的范围内,信用卡申请人或持卡人(含保证人)同意本行得将信用卡
申请人或持卡人(含保证人)之个人资料及与本行之往来资料(以下简称个人资料)提供予
持卡人往来之金融机构、财团法人联合信用卡处理中心、财金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
国际组织、财团法人金融联合征信中心。
这就是算可以授权汇丰电销调阅我记录去看消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