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已申请过澳盛现金馈卡
用满一年于去年 12 月剪卡
再等待 6 个月的时间
于今年 7 月份重新申请
但注意事项里面有一条
专案优惠期间(即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 成功申办之本行现金回馈御玺卡卡友,可享
持卡第一年(自核卡后一年内结帐帐单)每月净消费5%现金回馈上限至新台币250元之优惠
。前述对象若为本行新卡友,可额外享有第一年新台币1,500元【5%现金回馈】会费减免
之优惠。曾持有现金回馈卡但取消后再办者,恕无法再享有本优惠。
请问这是代表以前申请过现金回馈卡后来剪卡的人
就算熬了六个月重新具备新卡友的资格
但仍然无法享受第一年免年费
以及 5% 250 元回馈上限的资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