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看到银行这么直接的公开提醒这件事,但乐见有银行愿意正视这件事。
http://www.hncb.com.tw/credit/news_list_01.shtml
华南银行最新公告事项
2016.04.28 提醒您,当您于国外刷卡交易时,若遇店家询问是否要使用新台币结帐,或
未经询问,签单上之签帐币别即为新台币或出现可选择当地货币或新台币结帐,表示店家
有提供“动态外币兑换”(以下称DCC)服务,由于DCC交易之汇率系由店家自行决定,汇
率通常会高于国际组织(Visa / MasterCard / JCB)所使用的汇率,建议您审慎评估后
再决定是否使用新台币结帐,持卡人可以要求店家选择以当地货币结帐,店家不得拒绝,
若您未选择结帐货币,店家通常会以较有利店家之货币(新台币)结帐。无论您使用当地
货币或新台币结帐,在境外的交易银行都会依规定收取国外交易服务费,建议您于国外刷
卡消费结帐时,请务必留意签帐的金额及币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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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教育大家一次……
VISA国际组织的说明:http://www.visa.com.tw/travel/currency.shtml
“动态外币兑换”是什么?
“动态外币兑换”(DCC)亦称为持卡人选定货币(CPC)。有些商店现已提供一项服务,
就是将您要缴付的款项,当场便转换为您的本国货币结帐,称为“动态外币兑换”,表示
由商店直接决定汇率并完成外币换算,这类交易的汇率并非由Visa提供。消费者在国外购
物时就能当场得知以本国货币计算的价格,可能会更为方便,但商店也可能会将需要额外
收取的费用包含在汇率中。Visa规定商店必须提供顾客在结帐时可以选择要以当地货币付
款,而不采用已转换为本国货币之交易金额付款。Visa亦规定若商店提供“动态外币兑换
”服务,必须告知顾客适用的汇率,并说明当中有否加收服务费。
这里有一个DCC交易的范例说明:
一位美国Visa持卡人在新加坡决定购买一盒价格为新币20元的巧克力。结帐时,商店提供
持卡人使用DCC服务,一个直接支付美金而不是新币的选择。
商店告知将新币20元交易金额转换为美金15.80元。向持卡人揭露的DCC交易金额以及交易
货币(美元)。兑换率为0.79(1元新币 = .79美元),该汇率包括在批发兑换率之外
2.5%的加价(over a wholesale exchange rate),而这个2.5%的佣金/费用/加价亦也有
告知持卡人。
持卡人主动地在一份印好的签单上勾选DCC或是在电子萤幕上点选DCC,同意采用商店提供
之兑换率(含2.5%的DDC服务费)给付美金15.80元购买一盒巧克力。
例:
当您于购物时不想要使用DDC,您有权拒绝并以商店当地货币支付您的交易;该交易将会
使用Visa的汇率来兑换。如果您不同意使用DCC,但发现您的帐单以DCC计算,则您应要求
您的发卡机构退回此项收费并向商店要求以当地货币重新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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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店家绝口不提DCC会有额外的加价,实际交易上,汇率差价+额外加价常会让持卡人
多付4.5-5%(若与直接以消费地货币结帐相比)。Visa写得太理想化,店家根本做不到,
有些店家甚至强迫中奖,让持卡人没有选择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