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位板友的意见与我的理解归纳一下
2%回馈的条件与使用方式:
1.当月份奇数日:需任3天各有至少一笔新增消费(不限金额)。
2.当月份偶数日:当日单笔金额满888之一般消费可得(2-原有回馈)%的回馈金,
小数点后无条件舍去。
累加计当月偶数日各笔消费回馈金之金额在此称"准刷卡金"
3."实际刷卡金"= min{当月准刷卡金, 次月一般消费}
以上都刷好刷满之后
次次月1日 会在消费明细上出现一笔 "-实际刷卡金" 的金额给该帐户消帐
然后那一笔没用完就会像前期帐单溢缴金额一样再挪到下期??
以上理解归纳 不知道有没有误解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