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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信用卡储存电子发票 台新银行明年第一季独家上线(2015/12/22)
立法院在本月14日三读通过“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增加信用
卡、金融卡等支付工具做为电子发票载具,让信用卡继可附加悠游卡、一卡通、eTag自动
储值等功能后,明年再增加电子发票载具功能。财政部将分阶段推动此项计画,首波将由
百货龙头新光三越及台新银行信用卡优先试办。
台新银行支付金融处资深副总经理夏敏兰表示,预计自明年2月中旬起,民众至新光三越
百货购物并使用台新银行信用卡结帐,只需告知专柜人员要以信用卡储存电子发票,不仅
无需索取纸本发票,日后若发票中奖,台新银行将主动透过短信及 e-mail 通知持卡人。
若以手机条码或自然人凭证等方式完成载具归户,可再免去领奖作业手续,奖金扣除应纳
税额后,将直接汇入中奖人指定帐户,省时又省事,不用再担心因忘记兑奖而与财神爷擦
身而过。
此外,为奖励消费者储存电子式统一发票,除了原有奖项外,财政部再加码10组100万元
、5,000组2,000元专属奖(若同一发票重复中奖,奖金择优领取),让中奖机会再提升。
日后消费者只需拿出一张信用卡,就可同步具有付款、储存发票、自动兑奖并领奖等功能
,真正体现便捷的消费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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