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利息15%明上路 卡债族盼溯及既往
《银行法》通过银行现金卡利率、信用卡循环利息不得超过年利率15%,明天正式实施,
不过,因为不溯及既往,百万卡债族却无法受惠。卡债受害人自救会上午冒雨到行政院陈
情,痛批政府站在银行的立场,放任银行,却没有给已欠债的卡债族留一条重生之路,要
求将违约金、手续费等列为利息,且新法应溯及既往。
20多名卡债自救会人士高举“假改革、骗选票”、“低利时代,暴利卡债”、“卡债3年
翻倍、没变没变被骗”等标语,并演出行动剧表,把各种违约金、手续费等砖块压在卡债
族身上,最后承受不了,被压倒在地,难以翻身,向政府表达抗议。
消费者债务清理委员会主委林永颂强调,这是凸显修法的不完备,对困窘的卡债族,没有
实质效益;即使对未来欠银行卡债者来说,虽订有利息上限15%,但如果遭遇经济困难,
没有一次还清,动到违约金、手续费等,3年之后欠债可能翻倍,永远也还不清债务。
林永颂也批评,只限订利息上限15%,但其他违约金、手续费等并无上限,相对于现在银
行定存只有2%的低利率时代,根本是假改革;日本30多年前,法律规定的利息上限是109%
,但目前利息上限15%,并包含违约金、手续费等各种名目,也包含在15%以内,这样才能
真正帮助欠债的弱势者解决问题。
积欠卡债的李老师说,因哥哥要做生意,她从2002年到2005年,向银行借3百万元,但哥
哥生意失败后,由她扛全部债务,2006年一次性协商时,因为加上违约金、循环利息、手
续费等,债务变成5百多万元,她欠的本金只有3百万,薪水一直被扣薪,却约仍未还到本
金,“债务越还越多,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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