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为了信用 一路奋斗清偿的心路历程

楼主: onetiger (一虎)   2014-11-02 18:06:49
本人由于家境问题(无动产、无不动产,连读书的学费都没有)
15岁(2002年)就出社会工作养整个家,且省吃俭用从来不乱花钱(甚至吃过白开水泡饭)
18(2004)岁那年因工作需求分期买机车被打枪
才发现家人办了几张信用卡偷偷欠了120多万没让我知道(我是附卡人有连带责任)
一直到2009年我把负债清偿完了拿了清偿证明
当时办了几家信用卡仍被打枪,而根据当时版友热心的建议
我办了第一银行悠游联名卡普卡、上海银行顶好普卡
虽不是学生但额度却只有2万(本人15岁就一直在百大企业任职及19岁投资创业无中断过),
但我非常重视自己的信用,每个月能用信用卡的我尽量刷,至今从来没有任何的迟缴记录
也从来没有让银行赚过一毛利息,平均月刷金额约2-3万
直到最近,月刷金额平均30-40万,每一家银行的卡别都升等到御玺、钛金,额度平均也在
15万上下
我在想要是当初没有这段经历,依我现在的资格应该可以有更高的卡别、额度,
但或许因为有这段经历,我更打拼、更重视信用,也鼓励曾有相同经历的人,
共勉之。
PS:最近银行都打电话问我要不要分期,可以赠送7-11礼卷100,
但我分期的利息远高于这些阿....银行是当我不会数学吗...?
作者: pttnowash (不用洗)   2014-11-02 18:12:00
作者: aaaaa111511   2014-11-02 18:33:00
你每个月刷那么多,是全缴?还是最低?
楼主: onetiger (一虎)   2014-11-02 18:34:00
我不让银行赚利息 所以是全缴
作者: nadoka (小那 娜豆卡)   2014-11-02 18:36:00
作者: elvin07 (elvin)   2014-11-02 18:47:00
作者: guowei (好想回嘉)   2014-11-02 18:48:00
推~ 信用无价!
作者: stockwinner (期股相当)   2014-11-02 18:48:00
附卡人不用签名? 不用证件? 也没照会?
楼主: onetiger (一虎)   2014-11-02 18:50:00
附卡人要签名 但正卡人刷的附卡人不会知道
作者: stockwinner (期股相当)   2014-11-02 18:52:00
所以问题是明明知道家人不该用卡,还帮忙办附卡? 另一个问题是银行也不是笨蛋,家人要有一定的财力证明才能办卡吧?
作者: nadoka (小那 娜豆卡)   2014-11-02 18:54:00
办附卡不用证明吧
作者: sds454545 (小喜)   2014-11-02 19:25:00
推 我也是当初卡债的附卡受害者
作者: laurushsu (laurus)   2014-11-02 19:42:00
作者: brodigit (马克)   2014-11-02 19:52:00
推,往事借镜,今日当向前看!信用真的是无价来着。
作者: lilychou326 (小花儿)   2014-11-02 19:52:00
看原po附的年代就知道是经历过卡债风暴 不懂去辜狗吧
作者: midio   2014-11-02 20:15:00
作者: riahserf   2014-11-02 20:19:00
作者: stockwinner (期股相当)   2014-11-02 20:30:00
补推,不是质疑原PO,我认同原PO的责任感,小弟第一张卡到现在15年了,经历过双卡风暴,只是想提醒有时候卡奴也是需要身旁的亲友帮忙节制而已,勿战。 月刷30万都能去办无限卡了,加油!
作者: Kiiroitori (キイロイトリ)   2014-11-02 20:36:00
推,那请问您如何避免家人再刷呢?听说有的人还会把额度拿去再借信贷orz
作者: terfd (柏拉图式的聪明)   2014-11-02 20:54:00
主要还是薪水高 恭喜原po
作者: KAOKCH (KAO)   2014-11-02 21:10:00
我家人不只卡奴而且债务是楼主的三倍毫无清偿之心,不敢找有劳保的工作,名下无任何资产银行将债权卖给资产管理公司,不堪其扰渐渐变成活一天算一天转而向我“借钱”,从千到万最后有多少借多少想当然根本不可能还,最后我搬走不留地址并抛弃继承。卡奴不只害死卡奴也包括周围的人。
作者: cth0204 (五倍祝福的~屎)   2014-11-02 21:48:00
月刷也刷真高
作者: shawncarter (Duffy Huang)   2014-11-02 23:08:00
推 月刷四十万 强
作者: Amedei (Amedei)   2014-11-02 23:56:00
还好现在法定继承是限定继承制
作者: sam352306 (我们会再相见)   2014-11-03 02:45:00
不好意思历程在哪
作者: ericlai0406t (laiyuyun)   2014-11-03 09:32:00
楼上太幽默
作者: ggg4u (打球噜)   2014-11-03 10:20:00
推辛苦历程
作者: zzz8687 (亡者光芒)   2014-11-03 10:25:00
作者: mitsurino (せんせー*8)   2014-11-03 13:59:00
作者: GGin (GGin)   2014-11-03 13:59:00
推历程
作者: liu1981sssss (wei)   2014-11-03 17:27:00
附卡这种东西本就不该出现
作者: jen301 (小乌龟)   2014-11-03 19:56:00
恭喜你走完清偿而不是像其他人摆烂不还。
作者: oneonegogo (go)   2014-11-03 20:25:00
强者!
作者: dexter04 (DEX)   2014-11-03 22:46:00
作者: aiaigina (吉娜)   2014-11-04 20:57:00
推!!!
作者: U8 (难相处的胖子)   2014-11-05 14:15:00
原po蛮帅的 我可以>///<
作者: Zickler (谢胖灾难预言家)   2014-11-05 17:15:00
互负连带清偿责任这个条款 实在满不公平的附卡人通常无从得知正卡消费帐款 却要负相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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