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初的时候拿前份工作的三个月薪单办过花旗(领现无薪转)
中间打了两三次客服催件
后来离送件拖了快三个礼拜业务才我说审卡中心说看不懂薪单抽成计算方法 ==
(我不懂 重点难道不是实领金额大致和账户每月存入金额match
银行连怎么算都要知道喔......)
因为我不想提供股票帐户影本 而其他财力证明目前无法提供
又觉得跟业务解释怎么计算有点太over
就请他帮我直接取消送件
本来以为直接请业务点掉申请就好
结果昨天手机收到花旗的短信说因为资料不全无法受理审核
因为七月换工作回领死薪水的地方 有薪转户
打算十月再拿三个月薪转再办一次
我的问题是
一般版上好像都建议同家银行如果有被拒绝的话
三个月内不要重复送件
但像这种状况算是被拒绝吗?还是只是资料不全他们不审而已?(状况一样?)
所以我要从接到短信开始算三个月(等于到十一月上旬)再送件
还是不管他 等有三个月薪转 十月份初就送件?
还有一般拿薪转办的话 是直接提供薪转存折即可还是一定要薪资单?
一方面想脱离小白 一方面常在看威秀想赶快办一办rr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