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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kuguy (爱看电影、韩剧的小态)
2014-07-31 13:47:26【新闻】吴宗宪借信用卡盗刷?律师:经同意就不算
http://n.yam.com/cardu/fn/20140731/20140731456569.html
卡优新闻网/温子豪-2014年07月31日
日前,知名主持人吴宗宪为达节目效果,在泰国向台商借信用卡刷卡消费,遭该名台商之
子投诉,直指吴宗宪未经持卡人同意,伪造签名刷卡,事后虽解释为误会一场,但外界质
疑恐涉及“盗刷”刑责。事实上,律师指出,经持卡人同意出借信用卡,为履行“代行”
责任,并不算“盗刷”。
吴宗宪主持《综艺玩很大》节目,日前远赴泰国出外景,因领军队伍输了比赛,必须自行
筹措旅费回台,为求节目真实性,于是向泰国当地台商借刷信用卡,支付6,000泰铢的住
宿费与餐费。但事后却传出台商之子向电视台投诉,吴宗宪并未还钱,引发“盗刷”疑云
。经节目制作单位归后新台币6,000元后,事件才告一段落。
不过,出借信用卡是否涉及法律刑责,仍受到许多卡友的关注。消基会义务律师杨凯吉解
释,将信用卡出借给友人消费,只要持卡人知情,并于事先约定好消费金额、内容,法律
上就代表持卡人已充分“授权”,即使代为签名,也是履行“代行”责任,即不构成“盗
刷”行为。如果借卡人不愿意还款,则有民事上的求偿问题。
但若是借卡人进行约定内容以外的消费,就有“盗刷”的疑虑。举例来说,持卡人某甲将
信用卡借给某乙购买手机,但某乙却在某甲不知情的状况下,使用信用卡购买平板电脑,
进行了某甲授权范围以外的消费,还代为在刷卡单上签名,此时某乙就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上的“诈欺”与“伪造文书”,以及民事上的“侵权行为”与“不当得利”。
杨凯吉指出,一般情况下,最好不要将信用卡出借给任何人使用,如有任何消费需求,都
应由持卡人亲自使用信用卡购物,才不会造成纠纷。若是将信用卡借给友人,一定要完全
明白其消费内容,借卡人也必须清楚告知消费地点、时间、金额、品项…等细节,并且明
定偿还方式,否则“借卡”变“盗刷”,吃上官司将得不偿失。
银行业者则强调,以借来的信用卡支付消费时,因签名笔迹不同,店家有权拒绝签帐。即
使持免签名的感应卡交易,若日后持卡人与借卡人发生争议时,该笔金额仍须由持卡人承
担,因此呼吁切勿“借卡”给他人,更应妥善保管信用卡,避免遭到“盗刷”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