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吴宗宪借信用卡盗刷?律师:经同意就不算

楼主: pkuguy (爱看电影、韩剧的小态)   2014-07-31 13:47:26
【新闻】吴宗宪借信用卡盗刷?律师:经同意就不算
http://n.yam.com/cardu/fn/20140731/20140731456569.html
卡优新闻网/温子豪-2014年07月31日
日前,知名主持人吴宗宪为达节目效果,在泰国向台商借信用卡刷卡消费,遭该名台商之
子投诉,直指吴宗宪未经持卡人同意,伪造签名刷卡,事后虽解释为误会一场,但外界质
疑恐涉及“盗刷”刑责。事实上,律师指出,经持卡人同意出借信用卡,为履行“代行”
责任,并不算“盗刷”。
吴宗宪主持《综艺玩很大》节目,日前远赴泰国出外景,因领军队伍输了比赛,必须自行
筹措旅费回台,为求节目真实性,于是向泰国当地台商借刷信用卡,支付6,000泰铢的住
宿费与餐费。但事后却传出台商之子向电视台投诉,吴宗宪并未还钱,引发“盗刷”疑云
。经节目制作单位归后新台币6,000元后,事件才告一段落。
不过,出借信用卡是否涉及法律刑责,仍受到许多卡友的关注。消基会义务律师杨凯吉解
释,将信用卡出借给友人消费,只要持卡人知情,并于事先约定好消费金额、内容,法律
上就代表持卡人已充分“授权”,即使代为签名,也是履行“代行”责任,即不构成“盗
刷”行为。如果借卡人不愿意还款,则有民事上的求偿问题。
但若是借卡人进行约定内容以外的消费,就有“盗刷”的疑虑。举例来说,持卡人某甲将
信用卡借给某乙购买手机,但某乙却在某甲不知情的状况下,使用信用卡购买平板电脑,
进行了某甲授权范围以外的消费,还代为在刷卡单上签名,此时某乙就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上的“诈欺”与“伪造文书”,以及民事上的“侵权行为”与“不当得利”。
杨凯吉指出,一般情况下,最好不要将信用卡出借给任何人使用,如有任何消费需求,都
应由持卡人亲自使用信用卡购物,才不会造成纠纷。若是将信用卡借给友人,一定要完全
明白其消费内容,借卡人也必须清楚告知消费地点、时间、金额、品项…等细节,并且明
定偿还方式,否则“借卡”变“盗刷”,吃上官司将得不偿失。
银行业者则强调,以借来的信用卡支付消费时,因签名笔迹不同,店家有权拒绝签帐。即
使持免签名的感应卡交易,若日后持卡人与借卡人发生争议时,该笔金额仍须由持卡人承
担,因此呼吁切勿“借卡”给他人,更应妥善保管信用卡,避免遭到“盗刷”的风险。
作者: robertlee689 (Robert Lee)   2014-07-31 13:51:00
贴这新闻害人被抓就好玩了
作者: garrson (asdf)   2014-07-31 14:03:00
原来可以大方借人刷卡,银行业者也不反对...太好了!!
作者: jackred (我在台北天气晴)   2014-07-31 15:12:00
所以楼上要去借卡刷吗
作者: JosephChen (╭(〞▽〝)╭(〞▽〝)╯)   2014-07-31 15:24:00
刷了不还钱是哪招
作者: owlcity1169 (886)   2014-07-31 16:02:00
本来就可以拿别人的卡去刷对方同意即可
作者: m0806449 (老娘~~)   2014-07-31 17:25:00
某卖场本人同意也不行唷 我碰过那结帐小姐就痴痴的等我过去 她才要结反正被瞪的是她 不是我
作者: Bocal (@_@)   2014-07-31 17:29:00
拿我家人的万泰去威秀刷被挡下来,说要本人才行...Orz
作者: suiwai (eeeli)   2014-07-31 17:34:00
请问店家要怎么知道你是不是本人呀?(觉得好奇)
作者: secv (河豚)   2014-07-31 18:14:00
有疑虑会打电话到银行请银行跟你核对资料
作者: Earl ( )   2014-07-31 19:02:00
持卡人同意就不违法,只违反持卡人与银行间的契约
作者: cool05 (jacky)   2014-07-31 19:25:00
威秀刷卡不用签名~为什么会被挡???
作者: silverkymco (三冠王)   2014-07-31 20:56:00
国中生?娃娃脸?被戳破…
作者: Ruthcat (王葛格!站起来)   2014-07-31 21:09:00
银行只要钱有人付就行了,大家到底替银行担心啥?
作者: awayaiko (A_A)   2014-08-01 10:35:00
如果用感应的 店家根本摸不到你的卡 怎知你是不是本人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