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转录][场地] 活动中心公告--二活物品打包

楼主: Han (Han)   2008-06-27 17:43:01
我赞成交给专业的图书馆保存清议的相关文件,包括留言本。
这些档案原本就有公开的性质,
(例如放在社团办公室,让经过的人翻阅,也许翻的人并不是社员)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
这样才能让清议在精神上延续,
不会随着校园文化风气的转变而消失,
更重要的是,不会让这些具有历史意义的档案,
在某个年度因为保管者的因素受到破坏。
社团向图书馆捐出社团的文件,
或者说委请图书馆代为收藏(社团仍有所有权),
皆不代表社团的消失,这是两回事。
也许借由图书馆的妥善保管,
未来的清议社员会更珍视这个社团对于台大校园的历史意义。
至于留言本内的隐私资料,
就如先前所言,留言本原来就有公开的性质,
以前清议社办在活大245的时期,
留言本就放在桌上,同社办的友社或其他路人皆可以翻阅,
甚至也可以留言涂鸦。
就像BBS的社板,并无法管制前来观看者的身分(除非隐板)。
未来或许可以委请图书馆采取登记观看制,
将申请翻阅社团文献的人士登记存盘,以备未来之查察。
※ 引述《urstillone (一切都好)》之铭言:
: 情感面上
: 我自己的心情 当然是不希望捐出去
: 怎么讲 会觉得出去就是下定决心要倒社
: 虽然以前也不是没有倒过社(怎么才写到这边我后脑杓就开始痛-,-)
: 或许我心里还抱着社团还可以继续的希望
: 当学生时不觉得清议一定得留着
: 上了班才觉得如果可以继续该多好
: 这是一件事
: 另一面是伦理议题了
: 清议不是邱妙津一个人的 或许也不只是我们的
: 不过我们也收藏了别人的回忆不是吗?
: 那个回忆可以被展示公开吗?我觉得没有那么妥当
: 有些私密的资料(ex联络电话地址)不在话下
: 还有一些是留言本的性质问题
: 回忆是谁的回忆呢?
: 对我来讲违反伦理
: 至少做质性研究的人不会随便公开别人的记忆的
: 很多东西都要匿名 就算匿了名 有些资料如果受访者不愿意公开 
: 那也只会放在自己的记忆里面做研究参考
: 清议的留言本如果到了图书馆
: 就是公共空间放置的私人回忆
: 没有经过其他人同意就不应该要拿出来
: 放在社团留言本是一回事
: 放在总图是一回事
: 我心里是这样想
: 如果想要放到图书馆
: 就要尝试着尽到告知责任
: 对我来讲是基本的原则 
: 如果说要展示的只是社团的宣传资料啊 历代海报一类的
: 那我“本人”没有意见  
: 不过或许也有过去的学长姐觉得不想公开也说不定
: (说到这边 我自己这边也有几份旧的文宣 改天再拿回去归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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