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难送是正常
因为认养市场就是被碍妈的不平等条约搞得很烂
想养的人大部分都去收容所捞,或直接购买代替领养
没有特别指谁,单纯借用找的到的同意书里面最荒谬的
这种同意书思维正常的人都不会想签下去,开玩笑哪天碍妈发疯想搞人30万就飞了
手上有30万预算,基本上各大猫舍各种品种,参加过选美比赛的,有血统证明书的
可以说任我挑
谁想在那边跟碍妈勾勾缠,签这种不平等条约还要陪他们玩家访追踪游戏
一定又会有人出来说条文只是用来警告虐猫人,没事不会随便求偿
那既然只是警告,我建议违约金可以改成三千万,喔不三亿好惹
干脆同意书上注明有虐猫情事者一律死刑,加上三等亲内全员流放西伯利亚劳改
这样警告效果不是更好?不就更能杜绝虐猫事件发生?
会设30万不就是想要罚金维持在一个不高不低的区间,不会因高到为太荒谬而被法官打枪
就算之后走法庭法官酌减赔偿额,也能保证有1X万的收入,以为别人看不出来?
而且会跟中途认养的多是养猫小白,通常不知道认养市场险恶
加入送养社团,看到喜欢的猫就被碍妈拐骗签了超级不平等条约
领养的时候先薛一笔"物资补贴",之后随便安上一个违约罪名就可以直接套利了
这对于认养人非常不公平,同意书也不应该沦为碍妈中饱私囊的道具
而虐猫人士自然有法律去制裁,而不是像这样滥用私刑
更不用说有些碍妈自己都无法达到同意书上的要求
什么中途笼养,自己喂卖场饲料却要求认养人全湿食,这些都是老生常谈了不赘述
有的碍妈因为条件极度不友善,猫长期没人要
六个月的时候找不到冤大头,猫一岁了年纪大了也送不出去
等到两岁成猫了还他马继续送
最后开大决开始情勒:「再送不出去就原放”
拜托不是这样的吧
这不就违反了很多认养同意书都有写的"不随便放纵动物于户外"?
这样打自己脸是可以的吗?
就算原放这也完全不符合TNR定义的原放标准
人家是TNR,碍妈是TNNNNNNNNNNNNR
都养两年了才在原放或送养,实质上就是弃养
然后又会有人护航说“因为一直有在送养所以不算弃养”
喔所以今天假设我是碍妈的领养者,我不想养猫了但又不想违约
那我只要重复PO送养文,PO个半年一年之后就可以直接转换饲主
或是照碍妈的说法,把猫“原放”掉,这样是不是就可以?
如果不行的话原因又是什么? 做的事情不是都一样吗?
还是因为你是中途所以原放好棒棒,饲主来做就是弃养要赶快准备30万来跟你打官司?
然后被“原放”的猫,先不论会对当地生态造成多少伤害
在外面需要面对风吹雨淋,狗追车辗,三餐不继跟误食毒药的风险
受伤生病了也没人带去看医生
之前被人类养著都习惯饭来张口,现在搞不好连打猎都不会
只能痛苦的活个两年左右最后悽惨的死在路旁
这就是你中途这只猫之后的下场?这不就是碍妈最唾弃的虐猫吗?
担心别人虐猫不给认养结果自己虐的最起劲?这种扭曲的心理我是不懂啦
你碍妈要用显微镜检视认养人是你的自由,但随之而来的后果建议你们要自己承担
一定时间送不出去,那就靠自己把猫养到老死,那些送了好几年还在找接盘侠
都是相当不负责任的行为
有些碍妈还跟认养人拿物资,说什么“延续爱心”,听了真是笑死人
所以今天没有人捐物资你的爱心就无法延续喔,那这不就是伪善?
有多少能力就做多少事,小学生都懂的道理对碍妈来说好像很困难
打肿脸充胖子去做超出自己能力的事,这不就是最近很红的山道猴子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