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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关心羚兽医师粉专看到的
大家可以参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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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内容或建议事项
1.动物使用人药在世界先进国家皆属正常,此为动物福祉,是世界为保护动物用药权及人
类健康的(One World One Health)共享世界共享健康的潮流,且已在台湾行之有年,不
得受到剥夺或损害。
2.应修改药事法33.50条,将兽医诊疗机构加入可出货对象,动物医疗权不得因利益之争
受到影响,不得禁止合法药物买卖输送至兽医院。
3.兽医对于动物专业应受重视,兽医有合法权力使用人药医治动物。
4.动物医疗属兽医专业,动物医疗计画及用药应由兽医主导,反对动物医药调剂权释出给
对于动物病理全无专业之药师。
5.保障动物用药权益,让更多救援与TNR可以顺利推行。
6.放宽兽医用药限制,让兽医可以使用更多对症的药物治疗毛孩。
利益与影响
1.分析世界先进国家兽医师使用药物状况,70%皆是人用药,单纯动物用药仅占30%,此乃
动物医院常态的药物使用比率;而目前许多动物之必要药品(如化疗用药)缺乏专为动物
开发之用药,人药用于动物医疗,不但是先进国家允许的,也是目前台湾行之有年且合法
的;这属动物福祉,不得受到剥夺或损害。
假若禁止人药买卖输送给兽医院并且禁止兽医使用,会使得台湾的经济动物(如牛羊猪狗
鱼鸡)、宠物(如猫狗蜥蜴貂鸟…)都陷入医疗荒漠之中,无药可医。
2.目前动物病历通常需在同一家兽医院长期建立,才能有较精准的治疗方针,不像人类有
云端病历;且动物不会说话,需要长期与同一位兽医培养诊疗默契,医药分家只会使动物
治疗加倍困难,大大提高误诊机率。
3.以现行体制来说,禁止兽医合法使用人药医治动物,此对于动物、饲主、兽医师并无益
处,若要增进动物医疗健康之福祉,应由健全动物相关法条着手,不得禁止兽医使用人药
医治动物。
4.动物诊疗为兽医专业,台湾在日治时期即开始发展兽医专业,更于1943年成立兽医科系
,当时独步亚洲,台湾兽医师的医疗专业不应受漠视,动物医疗计画应由兽医师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