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pet.gov.tw/web/o201.aspx在要签约前或签约时,双方可以互相用ID和生日去查过去有无违法纪录,不过新闻这例的嫌疑人应该是没有违法纪录。所以要慎重一点的话,就约定一起去登记站办转让异动以及查询饲主资料,这个不会有个资的问题。总之,送养前就先办宠登,送养后办转让,确保有宠登才是重点,送养人不一定需要在审核阶段就去查系统。至于预防针,现在只有狂犬病疫苗的纪录,我觉得依这项判断照护状况不大理想,会绕很多圈,板上前几天才讨论过。讲白点,全国直接开罚未定期接种还可能比较快,至少会让不当饲主或虐待者想申诉或申请异动,进而频繁申请走失或死亡,主管机关才有可能从管理系统窥见异常状况。另外,我知道的目前只有台北市有针对大量领养(自收容所)追踪,有些县市是努力大量往外送,甚至发补助却没有相对应的管理办法,主要还是缺乏检查人力,那私人送领养更难以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