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新竹虐猫事件:领养标准的反思

楼主: hoij79627 (诚征回收业者)   2019-10-29 15:41:20
先说我并非全面反对您的观点,
但必须强调的是送养人的龟毛其实也是站在保护毛孩的立场上少数能做的事情之一。
这个观点有点像这世界上没有开不了的锁,只有好开跟不好开。
研发出更安全的锁不是为了让小偷打不开,
而是为了增加他开锁的时间,
最好让他看到这样的锁就放弃。
新竹这次的案子我还算了解情况,
这变态的前面9只猫全部都是透过领养手续相对容易的收容所、花市送养活动收养的。
收容所似乎并未追踪这些猫咪的后续,
也没有提前发现他一再领养的行为。
至于揭发这次事件的爱妈则是对收养人相对标准比较低的那类型,
没家访,很轻易、快速的就让他把小汤圆带走,只签了契约书。
爱妈10/16还传讯息问状况,
他10/17回了照片,称猫惊吓躲到马桶水里面窝著,
接着再后来就封锁爱妈了。
当初签了契约书,但我们老百姓怎么知道资料真假?
幸好他的脸书非假档案!
后来透过一些方法逼他出面谈,
他说小汤圆17号就因为被他虐待,咬破纱窗逃走了。
他承认一共虐杀了9只猫,
隔天就跑路了,然后被全民肉搜,怕被人打死才出面找警察。
我要说的是,或许某些爱妈真的有点过头,
但就像这次一个放松(以及其他单位的不察),
受害的是一条条的生命!
一条一条根本来不及长大的小生命!
以前很多人会劝在爱妈、中途处碰壁的人直接去收容所找吧!
这变态就这么做了,
然后杀了9只。
这样难道还不该检讨送养是否真的不能太过草率吗?
流浪总比被虐杀好!
我很同意这句话,不过这句话同时也是各位爱妈、中途的压力来源啊!
你我都只是一般人,
没有可以看穿真伪、内心的能力。
既然如此,
那或许只能想办法把锁换成越难开的越好,
其实,也只是希望坏人会知难而退啊......
昨天听说香港要去收容所认养动物必须经过层层考验,
要面试、咨商、上课之类的,
最后再评估是否通过,
通过后才能带回家。
至于更进一步的法条也已经在规划中,预计2021上路。
我们的呢???
※ 引述《lkksppet (对面好亮)》之铭言:
: 以下个人观点
: 首先不管有无认养契约、罚则,该虐猫人都会虐猫
: 因为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
: 虐猫人领养猫的目的是为了虐猫
: 即使以国家的公权力规范罚则,虐猫人还是虐猫了,更不用说是效力更弱的认养契约
: 认养契约的求偿可能也起不了作用,虐猫人两手一摊说没钱,又能拿他怎么办
: 至于愿意提供身份证与否,也与虐猫无关
: 虐猫人骗取认养机关、中途的信任,动物到手之后再虐杀
: 去收容所认养会要求身份证件,所以愿意留存证件与否同样与虐猫无关
: 同意追踪与否也与虐待动物无关
: 就像此事件中的虐猫者,同意送养人追踪但是还是发生虐猫事件
: 但是追踪是有效果的
: 许多虐待动物的事件是透过送养方追踪后曝光
: 追踪确实能起到有效的作用
: 问题是认养契约中并未明订追踪的期限,造成送养方认养方权利不对等
: 有人或许会说:协会、中途很忙,不会一直追踪
: 这样说的人就太小看契约的效力了
: 认养契约中通常会有一条:如果认养者不遵守契约,送养者可将动物收回
: 至于收回可能有附带条件或是无条件
: 通常是认养者无条件放弃权利,将动物归还送养方
: 这代表如果一只认养来的动物养了10年,还要被追踪,如果不同意,认养方可以无条件
: 把动物带走
: 这样的契约内容真的合理吗?
: 更不用说认养契约内容对于认养方几乎一点保障都没有
: 此外所谓的条件也让潜在认养者诟病
: 能够提供好的物质条件不代表不会虐待动物
: 所以才说中途的筛选是无效筛选
: 这些条件是筛选掉怕麻烦的人,不是筛选掉虐待动物的人
: 另外有一种情况是所谓的中途可能只是喂食者,除了喂食没有其他实质照顾
: 喂食者同样要求签认养契约、家访、留存证件等
: 与尽心照顾、打理流浪动物的中途同样设下高标准高条件
: 说白一点那只是一只路边的流浪动物,没有获得良好照顾健康状况也未知,和惊喜包差
: 不多
: 要养一只没有获得良好照顾,现在还生活在路边的流浪动物
: 喂食者还设下一堆标准条件,实在让人啼笑皆非
: 喂食者有没有权利签认养协议还是一个问号,饲主责任可不是喂食而已,有权亦有责
: 认养动物这件事已变得越来越畸形,条件一堆、规定一堆、所谓的认养契约着重保护送
: 养方权益,对认养方的保护几乎为零
: 重点是这些物质条件和规定并不能筛选掉虐待动物的人,留下真正爱护动物的人
: 条件与规定是筛掉怕麻烦的人,此外的附带作用还有不断浇息一般认养者的心
: 这些认养熟手,熟知中途、送养机构喜爱的认养态度,演一出戏先把动物骗到手再来虐
: 待,也是有可能的
: 最后有可能是不怕麻烦、能提供良好物质条件的虐待动物者通过筛选
: 会不会虐待动物,与愿意遵守这些条件与否,完全无关。
: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9-10-29 16:24:00
推。按版上某些人的言论,大家其实也都不用装门锁,防君子不防小人,社区大楼不需要警卫室,出入也不用感应门禁卡了。
作者: Doraemon9487 (煞气a梦)   2019-10-29 16:26:00
这个问题其实你说的对,但是严苛的条件同时也让很多一般人打退堂鼓,今天你看到这些猫被虐杀,问题在于提高标准之后,是不是很多人手上的猫也很难送养出去?这有点两难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19-10-29 16:31:00
问题在于送养者把每一个认养者都当成虐待动物的人在审视。行人只是经过,就被屋主被当成小偷揣测,屋主抓住每一个路过家门口的人问:你是不是要来我家偷东西?我家锁超坚固超难开,你休想得逞!我想路人会不开心是很正常的反应。
作者: wr (~~)   2019-10-29 16:42:00
其实这跟资安一样 一定要在方便性跟安全性中间取得平衡
作者: elsie710238 (fly)   2019-10-29 16:43:00
真的喜欢而且跟那只猫有缘并有心的话,通常会尽量去
作者: wr (~~)   2019-10-29 16:43:00
完全的方便就失去安全性 完全的安全同样会失去方便性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9-10-29 16:45:00
社区大楼的安全设计不就是这样吗?不然干麻要警卫室用身份证换门禁卡?就是怕有潜在的危险犯罪份子啊。按某些人说法,部分社区大楼的安全设计将每一个访客都当成可能的小偷真是太过份了。所以还是那个老问题嘛,你更在意的是社区的安全性、社区住户的人身财产安全,还是路人开不开心啊。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19-10-29 16:48:00
用嫁女儿比喻送养动物的话,严格的中途就是控制狂岳父母,我想应该不会有人喜欢遇到控制狂岳父母或控制狂公婆
作者: wr (~~)   2019-10-29 16:49:00
我认为增加认养难度 不如推动加重刑罚来的实在
作者: pigu0315 (pigu)   2019-10-29 16:51:00
推这篇
作者: taurus9296 ( )   2019-10-29 16:54:00
疴疴疴 不是吧 人家是收容所至少也算政府认可的,而且程序完整(不管是物质层面还是心理层面),我们国家的中途有谁是政府许可可以拿到个资的?更何况审查标准也不一致不完整要也是政府去做这些事,而不是私底下吧?又不是没有变态中途,有些人去外面喂猫,也可以送养、跟认养人要文件啊如果说中途一堆猫也算收容所我也认了 呵我好像也不太懂“收容所”这三个字的定义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19-10-29 16:54:00
中途将认养人当成坏人审视,那认养人也可以假设中途是坏人,家访真的很可怕,一个可能是坏人的陌生人跑来家里知道工作地点还有证件留存在对方手上,谁知道这个可能是坏人的陌生人可能会对我做什么事?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9-10-29 16:55:00
是啊,的确认养人也可以默认中途是坏人啊,并没有说认养人不能设定家访的条件、过程与规则,例如全程录影、需有除了认养人之外认养人认识的第三人在场、不能临时约家访等塑中途有权设定条件,认养人当然也有。回t大,是的,但是我们的政府根本不想浪费资源去做这些事,不然就没这么多问题了,像美国将公立收容所的制度建
作者: wr (~~)   2019-10-29 16:58:00
用视讯家访还算能接受 给个资我个人就没法了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9-10-29 16:58:00
立起来、严格控管繁殖证核发并缩减,同时设立有强制公权力可以第一时间当场执法的动保警察,就没这么多问题了。
作者: taurus9296 ( )   2019-10-29 16:58:00
反正齁,认养人跟送养人标准可以不一样有的是合得来的送养人,不合则去,当作跟猫猫没缘分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9-10-29 16:59:00
对的,合则来,不合则去,也没必要去战谁。送养人有送养人的考量,认养人也有认养人的考量,双方都不要强求彼此去配合自己,在台湾又不是只有中途手上有猫。
作者: elsie710238 (fly)   2019-10-29 17:01:00
如果真的遇到过于歇斯底里的中途,认养人可选择别人认养吧!并不是所有中途都这样。至少我家猫当初的中途虽然认养程序复杂了点,但没有控制狂的情形,偶尔聊聊猫的近况给些照片即可。只是这个板过于魔化中途跟送养人有点看不过去而已。
作者: taurus9296 ( )   2019-10-29 17:03:00
嗯,那这篇应该也是谈政府订定法律范围与私人中途无关,更别谈他们的条件了条件再严苛也不过表面,懂不懂得看人是送养人要学的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9-10-29 17:05:00
人心隔肚皮,再厉害的人也没有办法100次都100次看对人。就和这篇一开头提到的一样:增加认养的麻烦度与门槛多少还是有吓阻效果的。
作者: taurus9296 ( )   2019-10-29 17:06:00
啊现在中途除了严苛的条件也只能这样啊- -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9-10-29 17:08:00
是啊。
作者: sparklekyu (请让我为你画只羊吧)   2019-10-29 17:08:00
还是觉得愿打愿挨,不喜欢严格中途的,就去找宽松中途、收容所、路边捞或是直接购买,中途可以严格挑选认养人,认养人也可以用其他管道找猫
作者: kotoyan (kotoyan)   2019-10-29 17:08:00
针对领养标准,我觉得各自都有理,但要拿捏其中的平衡真的不容易,不过原po文末提到的香港,我觉得不适合跟台湾相提并论,因为香港无人领养的猫狗是会被“人道毁灭”的,去年狗被杀了1026只、猫333只,而台湾则是零扑杀,人力物力已经很吃紧的状况下要求认养还一层层面试真的很难
作者: taurus9296 ( )   2019-10-29 17:08:00
结果又回到中途的认养条件 还吓阻...囧宁可错杀一百也不放过一人这样- -唉 好吧 反正找到适合自己的就好了
作者: cm1241 (cm1241)   2019-10-29 17:09:00
问题是在于把一般人也当虐猫者防了,有好的中途,但态度嚣张的中途也一堆。更别说有些中途总说没人养要原放了,那你抓他来是为了什么,感觉是要威胁谁?好的机制是必要的,但不要把所有人当犯人,还不允许别人跟你不同意见,也不是反对的人都是可能虐猫,而是好的机制应该是平等的,而不是单向的。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9-10-29 17:09:00
放过的那一人可能就不止杀9只猫了,所以说来说去还是价值观的差异,这种讨论不会有定论和共识的。
作者: taurus9296 ( )   2019-10-29 17:10:00
推楼上k大,也难怪台湾没办法做到,不能随便比喻der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9-10-29 17:11:00
一样米养百样人啊,有好的认养人,也有虐杀猫的认养人,当然有好的中途,也就会有奇奇怪怪的中途。
作者: elsie710238 (fly)   2019-10-29 17:13:00
IKK,慎选跟控制狂有一样?假设父母亲考验过女婿觉得值得托付,婚后便放心将女儿交给对方不再干涉,只是偶尔问问女儿近况这样也叫控制狂?
作者: cm1241 (cm1241)   2019-10-29 17:16:00
不过送养或认养都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谁都不愿意看到虐猫事件,但也没有人能去苛责中途送养方式,我想他也不愿意遇到这种事,毕竟人心难测
作者: taurus9296 ( )   2019-10-29 17:17:00
慎选跟严苛是不太一样的吧有些中途很谨慎但条件不会太严苛啊有些人是严苛到控制欲很强了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9-10-29 17:19:00
真的,记得也看过夺命连环call式的中途,总之奇怪的人不管哪里都有。
作者: cm1241 (cm1241)   2019-10-29 17:21:00
但认养条件踩到过度的个资跟隐私,造成送养困难也是可预见的,只希望有些中途不要养了一阵子,然后再说没人养就要原放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9-10-29 17:22:00
说要原放、送收容所这类情绪勒索是真的不好,真的这么做就更不好了。非常讨厌说没人认养就要原放的中途。
作者: taurus9296 ( )   2019-10-29 17:23:00
推c大,一堆人在那边再几天就要原放了QQ有没有搞错 已经被人类养了一阵子还原放,那叫弃养了N大也是尽心尽力在讨论呢XD 讨论的感觉真好~
作者: en90508 (EN)   2019-10-29 17:27:00
猫在中途那里,中途要怎么送是人家的自由,就算猫送不出去也是中途的事啊。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9-10-29 17:28:00
不过会有这些问题说到底肇因还是台湾的动保环境与政策进步是真的太慢了,希望台湾政府可以拨更多预算可人力紧缩到非常可怜的各地动保处与农委会,并把动保法的位阶与权力拉高一些,同时设立动保警察,不然同样的憾事恐怕是难以避免。
作者: nuendo (endoyuya)   2019-10-29 17:29:00
每个人标准又不一样 遇到怪中途或送养人就不要跟他领养不就好了... 这种问题没办法有结论的XD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19-10-29 17:51:00
不只中途手上有猫没错,但是中途使认养动物的过程变得扭曲,更不用说某些中途有固定向大量收容所领养动物的行为,而收容所为了认养数字与减轻收容压力,也固定将动物交给私人中途代养。此外流浪动物的数量并未有效控制减少,不断上演人与流浪动物,流浪动物与野生动物间的冲突。台湾野生动物的生存空间正被野化流浪动物不断压缩,猫狗本与其他人的观念冲突越演越烈,猫狗权再提升下去与人类发生大规模冲突是提早的事
楼主: hoij79627 (诚征回收业者)   2019-10-29 17:53:00
楼上讲的问题我觉得症结在政府无法有效惩罚弃养,而非爱妈。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9-10-29 17:53:00
推楼上。现在动保法在零扑杀下不止允许弃养人缴罚缓了事,收容所在超编下还可以合法异地原放,这部法律根本就很奇怪。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19-10-29 17:58:00
弃养、只喂不扎、喂食延长流浪动物生命、喂食使流浪动物数量增多、无配套的零扑杀政策,以上这些都是流浪动物数量无法控制的原因,饲主与政府当然有其责任需承担,但是爱爸爱妈等中途、动保人士也不是完全没有责任
作者: Doraemon9487 (煞气a梦)   2019-10-29 17:58:00
送不出去原放没有问题阿,中途不可能无限期、无限量的养,有些猫就真的很难找到人愿意饲养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9-10-29 18:02:00
送不出去其实真的不应该原放,一来是如果经人类长期饲养原放后很可能失去求生能力,同时也可能因为变得亲人而被有心人士更容易危害,二来是既然当初就是想让猫咪有个家才中途,中间若又设立若干条件来审核认养人,后续又因送不出去原放,那么当初其实就根本没有立场去审核认养人,基本上中途+审核机制+原放就已经有点自我矛盾了。
作者: taurus9296 ( )   2019-10-29 18:05:00
跟N大想法一模一样
作者: Doraemon9487 (煞气a梦)   2019-10-29 18:11:00
那是期限的问题,印象是不建议超过一周或两周?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9-10-29 18:13:00
有些亲人猫很容易被制约,隔离关笼亲训三四天就开始亲人了,而且一开始就极凶的猫老实说也很难诱捕+结扎+中途,
作者: Doraemon9487 (煞气a梦)   2019-10-29 18:14:00
审核是为了避免放养跟容易被猫逃走的环境已经虐猫或甚至连正常饲料都不给,这样对中途来说还不如直接原放回街上,他们还看得到比较安心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9-10-29 18:14:00
所以能达到中途“送养”门槛的猫通常都不会是极凶猫,而送不太出去的猫不是年纪较大、花色不讨喜的成猫,就是伤残猫吧,而伤残猫就更不适合原放了(我还真的看过说三脚猫送不出去要原放的中途,完全不明白在想什么)。
作者: b00668880 (波奇)   2019-10-29 18:15:00
被要求不要送猫的那位爱妈是因为她算不上真正的中途,顶多收留一星期,也不进行体内外驱虫等任何医疗行为,完全只是帮忙抓猫而已。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9-10-29 18:16:00
原放回街上不见得看得到啊…猫疯很常有爱妈爱爸店家在问他们喂养的浪浪有几天没看到了问说有没有人在附近看到说很担心。猫是会地盘竞争的动物,原放猫不见得抢得赢新来猫,原放后地盘迁徙、出意外都有可能发生,届时想看也看不到了。
作者: randylsk (shark)   2019-10-29 18:18:00
如果收容所改很严格应该没人会去领养了现在就爆棚了然后在来就是真的想养的就去买了所以不要以为每个都是虐猫者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9-10-29 18:20:00
所以才说提高动保处预算(增加收容所设施、政策资源)、限制繁殖证数量、提高弃养罚责、设立动保警察等这些配套缺
作者: randylsk (shark)   2019-10-29 18:21:00
世界上本来就有好人坏人你在怎么防还是有虐待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9-10-29 18:21:00
一不可。收容所会爆棚是政策预算问题。
作者: randylsk (shark)   2019-10-29 18:22:00
狂切猫狗数量多除非你像石虎少的可怜
作者: Doraemon9487 (煞气a梦)   2019-10-29 18:23:00
N大您说的我都认同,但年纪大、花色、伤残猫送不出去,中途也没办法无限期中途他们,这问题无解。个人觉得无限期关笼也不会比让他们在外面自己天泽好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9-10-29 18:24:00
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有好人坏人你再怎么防还是有小偷所以不
作者: cm1241 (cm1241)   2019-10-29 18:24:00
我还看过中途了瘫痪猫,却说没人养要送收容所或原放。猫咪亲人后因为没人认养就原放,很多猫都是中途那待过一段时间,不是那种两天三天。我真的觉得政府应该建立一个收容所,中途,认养的三方机制平台,提供完整的送认养及黑名单制度及查询,建立平等互惠,不然想送的一堆,真心想养的被筛掉也一堆。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9-10-29 18:25:00
如废掉管理室、监视器和大门吧,大家都把门锁撤掉。
作者: cm1241 (cm1241)   2019-10-29 18:36:00
我一只猫是跟中途认养来的,她们就是个没人养就是自己收编,但他们会管控自己能收容的最大限度,而不是无限收容,在有限能力去帮助,也从不募款,更不会没能力硬收猫,因为一不小心,包括原猫都有可能挂掉,前阵子不就一例,我很佩服中途的爱心,但我也怕过度的掌控欲,因为中途养他两周两个月,但我养他却是10几年,没有那种我养好好的跑来一言不合说猫是他的,这种案例也很多,不能怪一堆人宁愿去收容所认养。各有各自观点,目前也只能接受就合意,不接受就找别的方式养猫而已。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9-10-29 18:36:00
推楼上,真的要量力而为,不要无限收容超出自己的能力。
作者: Doraemon9487 (煞气a梦)   2019-10-29 18:41:00
一切都是能力问题,在不预期政府增加预算情况下,只靠中途个人力量,现况很难解决。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9-10-29 18:42:00
所以现阶段力道最大的就是中大型中途和各协会勉强在改善这些问题,力道有限就只能这样了。
作者: cm1241 (cm1241)   2019-10-29 18:42:00
说真的我还蛮希望虐待动物罚则要高,而且踩一例一罚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9-10-29 18:43:00
+1 而且动保法不止罚缓要提高,刑事罚责也要提高。
作者: randylsk (shark)   2019-10-29 18:43:00
猫狗问题台湾实在难解人的问题就ㄧ推了更何况动物问题总之难啦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9-10-29 18:45:00
难归难,但也是要做,一步一步来。
作者: callmechulen (agito709)   2019-10-29 18:53:00
不晓得认养契约能不能也办理公证,这样双方在法律效力上也显得有保障,对爱妈跟认养人。
作者: NANASAN (无所谓)   2019-10-29 19:05:00
推这篇~另外认养真的是合则来不合则去,认养管道那么多,每个条件都不同,你对猫有眼缘,也要送养人对你也要有眼缘,真的不需要魔化中途
作者: ninig (uu)   2019-10-29 19:33:00
所以小汤圆还活着的意思吗?希望他被好心人救援
作者: lovefion (爱爱猫)   2019-10-29 19:57:00
收容所是公家机关,我怎么知道私人不会藉身家调查不轨?
作者: lin5656 (燃烧吧火鸟)   2019-10-29 20:01:00
嗯……没办法看出人的真伪,所以直接把想领养的人当虐待预备犯
作者: ice011524   2019-10-29 20:06:00
反正中途永远不会觉得自己订的条件有问题!的确知人知面不知心,所以不要觉得不愿意配合各位尊贵中途爱妈爱爸就觉得领养人是会虐猫的人!
作者: ritaw ( )   2019-10-29 20:07:00
送养的人自以为在做好事,但是不仔细审核也不追踪,才会让这个光看外表都有一点不对劲的人,可以连续领养到超过9只(没拍摄虐猫之前,应该早就开始虐杀了)。前面8个送养人只要有追踪,事情早就能揭发了。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9-10-29 20:21:00
同意楼上。
作者: Berlin5148 (upside down)   2019-10-29 20:30:00
前面八只都是跟收容所领养的,就是第九只跟爱妈领,爱妈追踪才爆发
作者: wainxs (idjfo)   2019-10-29 21:09:00
这很两难,希望相关虐待动物法律能加重
作者: darkMood (瞬间投射)   2019-10-29 22:19:00
希望看到这位虐猫者被分尸的新闻喔。
作者: freepure (台湾加油Formosa)   2019-10-29 22:38:00
加油
作者: MissCatCat (猫瞇)   2019-10-29 23:40:00
当初我富有诚意也无法从中途那领养猫 后来也是去收容所带回我家主子的...只能说情况有百百款
作者: nalthax (书虫一枚)   2019-10-30 01:44:00
最好的方式是捡到自己养或给信赖的熟人养,否则就要冒风险。问题其实是中途收养者们之间没有联合的联络机制,所以观察不出恶意犯的连续性
作者: soyjay (黑暗大法师的左手勾射)   2019-10-30 09:17:00
推这篇 有定期追踪动物被认养后状态比较放心 说实在个资诈骗 用社群软件被诈骗/滥用个资风险还比较高没办法看出人的真伪直接把领养人当虐待预备犯这句太脑补这不过是版上常推的“慎选认养人”而已领养手续与其说在刁难认养人 不如说是保障动物往后的生活另外推ritaw大大
作者: ymcheung (ymc)   2019-10-30 12:39:00
用外表来判断是不是一种歧视呢?
作者: Automaticmai (嗄嗄乌啦啦)   2019-10-30 14:30:00
怕麻烦 用买的比较直接一点
作者: flyaway1030 (天蝎王子病)   2019-10-30 17:43:00
我觉得当初零扑杀政策上了相对应人民没有跟上,政府部门的法令也是。导致现在收容所基本上他们有苦也难言,很多中途跟爱猫人士也只会批判他们却不知源头怎么解决。大家投票时候可以选择会对动物相关法律提出修法的立委,不行动的状况就是不会改善。同是送领养也纳入一套行政流程跟法令,但同时也需要税收跟立委人民相互推动,希望在有生之年可以看到
作者: henry10295 (henry)   2019-10-31 08:54:00
四楼有说出问题点。然而,慎选认养人后,他照样能虐猫啊,少数人的偏差行为很难去预防
作者: mirima1224 (mirima1224)   2019-10-31 22:00:00
自以为有爱的人
作者: syuanling (LingEr)   2019-10-31 22:39:00
纯推fly大.lkk大.tau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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