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我并非全面反对您的观点,
但必须强调的是送养人的龟毛其实也是站在保护毛孩的立场上少数能做的事情之一。
这个观点有点像这世界上没有开不了的锁,只有好开跟不好开。
研发出更安全的锁不是为了让小偷打不开,
而是为了增加他开锁的时间,
最好让他看到这样的锁就放弃。
新竹这次的案子我还算了解情况,
这变态的前面9只猫全部都是透过领养手续相对容易的收容所、花市送养活动收养的。
收容所似乎并未追踪这些猫咪的后续,
也没有提前发现他一再领养的行为。
至于揭发这次事件的爱妈则是对收养人相对标准比较低的那类型,
没家访,很轻易、快速的就让他把小汤圆带走,只签了契约书。
爱妈10/16还传讯息问状况,
他10/17回了照片,称猫惊吓躲到马桶水里面窝著,
接着再后来就封锁爱妈了。
当初签了契约书,但我们老百姓怎么知道资料真假?
幸好他的脸书非假档案!
后来透过一些方法逼他出面谈,
他说小汤圆17号就因为被他虐待,咬破纱窗逃走了。
他承认一共虐杀了9只猫,
隔天就跑路了,然后被全民肉搜,怕被人打死才出面找警察。
我要说的是,或许某些爱妈真的有点过头,
但就像这次一个放松(以及其他单位的不察),
受害的是一条条的生命!
一条一条根本来不及长大的小生命!
以前很多人会劝在爱妈、中途处碰壁的人直接去收容所找吧!
这变态就这么做了,
然后杀了9只。
这样难道还不该检讨送养是否真的不能太过草率吗?
流浪总比被虐杀好!
我很同意这句话,不过这句话同时也是各位爱妈、中途的压力来源啊!
你我都只是一般人,
没有可以看穿真伪、内心的能力。
既然如此,
那或许只能想办法把锁换成越难开的越好,
其实,也只是希望坏人会知难而退啊......
昨天听说香港要去收容所认养动物必须经过层层考验,
要面试、咨商、上课之类的,
最后再评估是否通过,
通过后才能带回家。
至于更进一步的法条也已经在规划中,预计2021上路。
我们的呢???
※ 引述《lkksppet (对面好亮)》之铭言:
: 以下个人观点
: 首先不管有无认养契约、罚则,该虐猫人都会虐猫
: 因为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
: 虐猫人领养猫的目的是为了虐猫
: 即使以国家的公权力规范罚则,虐猫人还是虐猫了,更不用说是效力更弱的认养契约
: 认养契约的求偿可能也起不了作用,虐猫人两手一摊说没钱,又能拿他怎么办
: 至于愿意提供身份证与否,也与虐猫无关
: 虐猫人骗取认养机关、中途的信任,动物到手之后再虐杀
: 去收容所认养会要求身份证件,所以愿意留存证件与否同样与虐猫无关
: 同意追踪与否也与虐待动物无关
: 就像此事件中的虐猫者,同意送养人追踪但是还是发生虐猫事件
: 但是追踪是有效果的
: 许多虐待动物的事件是透过送养方追踪后曝光
: 追踪确实能起到有效的作用
: 问题是认养契约中并未明订追踪的期限,造成送养方认养方权利不对等
: 有人或许会说:协会、中途很忙,不会一直追踪
: 这样说的人就太小看契约的效力了
: 认养契约中通常会有一条:如果认养者不遵守契约,送养者可将动物收回
: 至于收回可能有附带条件或是无条件
: 通常是认养者无条件放弃权利,将动物归还送养方
: 这代表如果一只认养来的动物养了10年,还要被追踪,如果不同意,认养方可以无条件
: 把动物带走
: 这样的契约内容真的合理吗?
: 更不用说认养契约内容对于认养方几乎一点保障都没有
: 此外所谓的条件也让潜在认养者诟病
: 能够提供好的物质条件不代表不会虐待动物
: 所以才说中途的筛选是无效筛选
: 这些条件是筛选掉怕麻烦的人,不是筛选掉虐待动物的人
: 另外有一种情况是所谓的中途可能只是喂食者,除了喂食没有其他实质照顾
: 喂食者同样要求签认养契约、家访、留存证件等
: 与尽心照顾、打理流浪动物的中途同样设下高标准高条件
: 说白一点那只是一只路边的流浪动物,没有获得良好照顾健康状况也未知,和惊喜包差
: 不多
: 要养一只没有获得良好照顾,现在还生活在路边的流浪动物
: 喂食者还设下一堆标准条件,实在让人啼笑皆非
: 喂食者有没有权利签认养协议还是一个问号,饲主责任可不是喂食而已,有权亦有责
: 认养动物这件事已变得越来越畸形,条件一堆、规定一堆、所谓的认养契约着重保护送
: 养方权益,对认养方的保护几乎为零
: 重点是这些物质条件和规定并不能筛选掉虐待动物的人,留下真正爱护动物的人
: 条件与规定是筛掉怕麻烦的人,此外的附带作用还有不断浇息一般认养者的心
: 这些认养熟手,熟知中途、送养机构喜爱的认养态度,演一出戏先把动物骗到手再来虐
: 待,也是有可能的
: 最后有可能是不怕麻烦、能提供良好物质条件的虐待动物者通过筛选
: 会不会虐待动物,与愿意遵守这些条件与否,完全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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