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关于认养猫咪拍照身分证一事

楼主: s8760861308 (小可爱)   2019-07-13 18:25:09
关于这个问题,
我有请教过刘韦廷律师,
签立认养切结书时,
当下只需核对证件资料是否正确,
“不必”留任何证件影本,
版上蛮多类似的争议,
留了没有作用,又让人不放心,
希望可以让更多人了解这点!
作者: k44754 (9527)   2019-07-13 18:53:00
是没错啦,问题是这本来就你情我愿不爽就去收容所啊,最省事对方又没拿把刀架在脖子上,逼你给拍照契约,没合意 都鸡讲的不爽真的别签,任何契约都是
作者: vodkalime (新鲜的迷思)   2019-07-13 19:03:00
这干嘛问律师,这又不是法律规范的行为觉得不合理你不必留,人家不必给你猫,不就这样
作者: agoodlife (火速一支雕)   2019-07-13 19:04:00
真的 不爽不要签 这种不平等条约 必须被抵制平衡一下 送养人与领养人的权益了
作者: LuciusMalfoy (鲁休斯)   2019-07-13 19:28:00
为何要嘘@@ 有确认很好啊
作者: gourmand (Ignis ardens)   2019-07-13 19:30:00
这种东西本来就是契约的合意,如果对方的赠与条件就是要包含正反照,你不愿意那人家也能不送你猫啊。
作者: cc000 (cc000)   2019-07-13 19:31:00
有啥好嘘的
作者: gourmand (Ignis ardens)   2019-07-13 19:32:00
不然当你去银行办信用卡、去报名考试,你也可以不要给印身分证,那银行也可以不让你办信用卡,公司也能不让你考试或面试啊。只是说拍照是否真的必要?如果对方是理性中途应是可以接受正反面影本加注用途这种方式而已。有时拍照是因为手边没有影印工具,那也可以自己印好啊。这种事情有时就是互相,双方愿意正视对方的需求并适度的配合本就是合作的第一步。有些人很怕中途?问题是人家中途也怕把猫送给虐猫人啊。在合理范围内相互配合,才能建立良好的信赖关系。一开始就猜忌对方之后一定也不会顺利的。
作者: KENGOD0204 (断舍离)   2019-07-13 19:47:00
一般人外泄,是有能力对受害者赔偿喔。
作者: darkMood (瞬间投射)   2019-07-13 20:09:00
屁话嘛,你不留,人家可以不给你认养啊,又不能够强制出养啊,这不是屁话,什么才是屁话。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19-07-13 20:59:00
律师的法律见解是身份证影本非必要留存,出示证件核对个人资料是否正确即可,可当成送养者与认养人间的参考,尊重是互相的
作者: soulfaker (灵魂伪造者)   2019-07-13 21:10:00
契约就是双方合意,但有专业见解可作为参考基准很好啊
作者: jojomaan (这是谁的小啾啾)   2019-07-13 21:17:00
看有没有勇者去跟中途说“律师说不用附上证件影本”
作者: kning0926 (KNING猫饺)   2019-07-13 21:18:00
不合理的契约没有约束力啊
作者: jojomaan (这是谁的小啾啾)   2019-07-13 21:18:00
大概立刻会上中途群的黑名单违法的契约才没有约束力,附证件影本没有违法呀
作者: hoya1985   2019-07-13 21:28:00
本来就没有什么权力给人家刘身分证影印本或拍照
作者: GroveStreet (jerseyfan)   2019-07-13 23:17:00
律师这个说法的前提是,送养方没有主动要求留存证件影本。一旦送养方在立约时有这样要求,而领养人无法配合时,那赠与契约自然就无法成立赠与契约除非是契约内容有违反强制规定或公共秩序善良风俗而有无效事由,不然都是双方当事人讲好就好,真的要争执的话,只能看“要求留存证件影本或拍照有无违反相关法律(例如:个资法)的强制规定”,从这一点出发作讨论可能比较有意义
作者: k44754 (9527)   2019-07-14 09:49:00
嘘,连这种常识都不懂的啊台湾法学教育蛮悲哀的一般认养切结书 ,没要求当然不用给对方影本要是对方要求咧 ?? 你不爽就别签啊非合意 .契约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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