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iiek (没有啦)》之铭言:
: 难怪超商也不愿意将即期和过期品转送给需要的人吃
: 如果如底下厂商客服推文所述
: "这是中途自己向厂商索取需求的"
: (我想应该是啦 否则说这种容易查证的谎话是自掘坟墓)
: 那还真吃力不讨好 送东西给弱势 没得到褒奖就算了
: 还被败商誉
: 一些食品大厂、通路商 把一些即期、过期品死都要销毁不给送人就是这样
: 送人到时出了什么问题 或有人提出什么疑虑
: 无端被败商誉还真倒楣 不如直接在厂内销毁还比较快 经济效益又高
: 我免费送去还要自担运费勒
: 这种容易吃力不讨好 不如直接销毁
: 厂商们聪明点别再干这种事了好吗
: 人家弱势也是要吃100%完美无损无瑕疵品好吗?
: 不然会被说倒垃圾拿不要的东西给人
: 是不是吃饱太闲阿厂商?
: 超商食品厂那种容易过期的商品就算了
: 连罐头这种高保存期限的也不行啦
: 谁管你是不是只有外观瑕疵内容物正常
: 一手转送一手 谁知道原委 难保到时谁家的猫突然发病
: 还会怪到这罐头身上 连带求偿
: 广告爱心做不成 还会被网络黑评勒
: 乖乖拿去销毁吧
: 以后什么财务伙食拮据的中途提出请求也不要给
: 发生疑虑谁倒楣阿?
这篇文有一些地方搞错重点
首先,即期品不代表是品管有问题的商品
大多数的即期品都还是品质良好甚至可以再贩售,但品管有问题的商品理应被销毁,因为
没人能确保是否安全,所以索取即期品跟索取品管有问题的商品当然不能认作相同情形。
有关即期品(剩食)的运用可以搜寻食物银行
再来,弱势不代表是资源回收,不要服务污染
(中途也不等于弱势
今天你在自己能力范围内愿意提供资源帮助其他人,不代表你就可以任意地将不要的东西
丢给对方,不代表你多了不起,也不代表对方一定要照单全收,还需要考量这东西是不是
实际符合对方的“需求”,而不是你“认为”他们需要。只是ㄧ味地觉得做爱心就无限膨
胀,事实上只是一种服务的污染。
如果今天送去的东西对方没资格拒绝,那在法律上也不叫赠与,因为赠与也要双方合意,
你顶多称作抛弃,而赠与的东西你当然也还是有责任,即使是无偿赠与在一些情况下也有
瑕疵担保。
有关服务污染可以搜寻“面对公益,你怀着同理心还同情心”
最后,厂商贴运费赞助真的是吃力不讨好吗?
商誉也算是一种无形资产,做这些所谓的“公益”对厂商本身的形象也有正面影响,可以
说是达到利益最大化并且制造双赢,但如果你今天提供的商品是有疑虑的,结果造成更大
的反制,难道这是厂商要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