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养猫迈入第五年了。
从养猫到现在,搬了三次家。
第一年,和他人合租家庭式,同年认养了第一只猫,
原本认养时怕生怕人安静的小姑娘,半年后--
越来越吵,越来越不怕人,每天清晨甚至半夜就开始哭饿,
浅眠的室友受不了,偏偏我是睡着就吵不醒的类型,
猫再吵我都是睡到闹钟响才会醒,最后不欢而散。
第二年,独自租远离市区的家庭式,
但是环境偏远,附近无宠物医院,所以一年后迁离。
第三年,花了四个月,找到生活机能较佳的套房,
隔音良好,所以不担心猫吵问题,
但是空间狭小,所以入住后还是骑驴找马想找更好的住所。
第四年,搬到现居住所,家庭式分租,和房东的妹妹合住。
生活机能好,空间大,租金便宜,且房东之前在这养了很多猫,附
近有也野猫半夜开趴,可以不担心猫吵被抱怨的问题,简直完美!
但环境一开始不太OK,搬进来大扫除时,
数次发现之前养的猫的粪便和猫尿痕....
我花了大概两个月的时间在打扫环境,打扫厨房前,厨房还时时出现小强....
后来还发现死老鼠,当时我崩溃到差点想搬走....
但是实在找不到其他合适的物件:
墙面明显有漏水痕迹,
满是油垢还破损,感觉随时可能爬出蟑螂的抽油烟机,
尽是一些我无法入住后花心力改善的问题啊....
所以忍了下来,后来住习惯,
前述问题也都凭一己之力改善后,
租约到期就又再签两年约了。
(我花了好几个月打扫和处理各种问题,不多住几年太不合算惹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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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我签合约都没有宠物条款,合则留,不合则走,
第二年租的房子,房东原本要规定家具毁损须赔偿,但是家具本身已仅是堪用程度,
房东无法明确订出我能接受的赔偿标准和赔偿金额,所以这规定就没了。
第三年租的套房,房东不差,但房间真的太小,且无法开火,
所以后来还是搬走了。
带着宠物找房子确实困难,但是盼望政府针对宠物开制式合约,
我觉得不切实际,现在的租约没有宠物条款,对房客其实比较有利,
房客可以依个人情况选择
用高额赔偿条款换取房东信任,
花较长的时间找寻合适的物件和房东,或是
选择有缺点的物件,自行和房东协调后花心力修缮,而不受宠物条款约束。
真的有针对养宠的宠物合约,那么租屋环境就普遍都会有宠物条款约束,
且房东只能在直接拒租和接受制式合约规定的情况下出租两种选择。
(宠物条款的弹性将受到限缩,不再是饲宠者愿意就能弹性无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