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分享] 为何不领养而选择购买

楼主: wimwenders (Everything Will Be Fine)   2018-01-07 18:15:13
这串看下来,我怎么觉得长远来看,应该设法减少中途
一、不当饲养状况在所有认养途径中都可能发生;
根本解决之道应该是饲主教育和提高门槛(如宠物税等)
中途的弹性低,得预先严格筛选,反而容易造成冲突。
回头检视一下列举的案例,弃养、未妥善照顾或未提供
适当医疗本来就违法(检举是问题,但这是自然公正*)
虽然送养单位、组织或个人中途的心血可能都白费了,
但退养或二度送养其实是人猫双赢的结果(或机会)。
*中途应该避免在(涉及自身利害)的关系中当法官
即便对方不跟您认养,但认养契约公开给社会大众
对符合某些禁制条件的爱猫人,依然会构成“歧视”
二、所有认养途径内,民间管道防止虐待的资源较差;
如果只想依个案讨论,情节重大的弃养或虐待应该优先
落实芯片管理制度,公部门可以察觉认养频率异常的个案
配合定期施打疫苗也可以防范或遏止弃养与不当饲养。
而这类资料基于隐私顶多只能开放给立案的社会团体,
在加上横向联系的落差,中途容易变成管理漏洞。
三、不仅认养人,中途也有良莠不齐的问题。
这并非要指控辛苦、热心且两面不是人的正常中途,
而是中途为爱心诈骗或非法贩卖最容易利用的管道。
要解决可能需要认证制度或组织化(登记纳管),
否则正常中途只能行端坐正,笑骂由他吧。
也是一点感想,没有指责任何中途的意思
我由衷感谢中途为改善动物处境所作的努力
作者: darkMood (瞬间投射)   2018-01-07 21:43:00
长远下来应该减少你这种只会酸的废文。就讲一堆话,一点用处也没有你说是不是啊。这种话我在键盘后来都懒得讲啦。
作者: rikacyan (小臭臭)   2018-01-08 00:08:00
中途不是职业(当然有黑心中途谋财,但不在此列),你这提案等同买猫的人太多了,应该设法减少买猫的人。这些都是个人意愿的事情,根本无从限制。
作者: chukchi (..)   2018-01-08 01:13:00
根本的方式是减少浪猫和改善收容所 这样中途才会少
作者: travelcat (雨夜中的彩虹)   2018-01-08 01:19:00
照此文说法,民法刑法都歧视未成年人。歧视一词也太常被无限上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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