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请大家如果愿意的话
请帮忙附议~还差你的一份力
分秒必针
我不知道能改变多少
但不去做 不会有任何改变
可以拯救更多生命
因为之前未牵绳的两狗追逐浪猫
导致浪猫被车撞的新闻
或公共场合未牵绳 小狗暴冲
导致车祸等情形
或咬伤爱犬 咬伤小孩的情况
我想是大家都不愿意看见的
因此有感而发
希望政府能够更加重视与回应
宠物在公共场合 需要牵绳的议题
希望减少 因宠物未牵绳 导致车祸、路人受伤、犬只受伤或其他财产受损的状况
“提议内容或建议事项”
根据动物保护法 第 20 条
宠物出入公共场所或公众得出入之场所,应由七岁以上之人伴同。
具攻击性之宠物出入公共场所或公众得出入之场所,应由成年人伴同,并采取适当防护措
施。
前项具攻击性之宠物及其所该采取之防护措施,由中央主管机关公告之。
据此,现行动物保护法并无强制所有犬只出入公共场所都要"系炼"!
1. 应将攻击性之宠物规范成"宠物",因层出不穷的宠物未牵绳,导致车祸、他人受伤、
犬只受伤或他人财产受损,
2. 应规范清楚" 防护措施"定义为牵绳,应强制要求饲主在公共场合遛狗猫时,必须要用
牵绳为适当防护措施。
如台北市动物保护自治条例 第十条
宠物饲主携带宠物出入公共场所或公众得出入之场所,应使用炼绳、箱笼或采取其他适当
防护措施。
未采取适当措施防护之宠物,得由动保处保护送交动物收容所。
谢谢你们
希望可以一起慢慢改变!
附议网站如下: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32d200f0-408f-42d3-b20c-9a9568a02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