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下兽医师法吧......肾猫家长自己打和正职人员打是两回事啊 = =请见兽医师法第30条这个建议还是问一下所在地的动保处,如果依先前我们对兽医师法和动保法的理解,这个兽医师指导应该是指兽医师在场的情况下。饲主在兽医师医嘱下的医疗行为似乎有其他认定方式。但由于旅馆人员非饲主,是属于业务行为,依法不得执行兽医师的医疗业务。饲主的认定部分,有动保法第11条。基本上就是兽医师法第30条和动保法第11条的规定,所以饲主在兽医师医嘱下在家打应该是没违法疑虑,但因为旅馆正职人员是执行旅馆业务又非饲主,不适用动保法第11条。先前新北市特宠证申请许可资格考试的题库中,也有考到类似的问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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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医师法的限制不单只限制特宠呀 @@ 只要没有兽医师执业许可执行兽医师业务就是违法了,不单对特宠有限制。目前特宠法草案已在去年12月底修法并公告,目前上路时间未明,可以看一下,需要特约兽医师(不是挂牌,而是需要特约) 刚刚不知道为什么没送出喂药的部分只要涉及治疗行为基本上就是兽医师业务了,我还是会建议您问一下动保处会比较保险。依法来说应该是不行(除非旅馆的专任人员有符合兽医师法第30条的资格,且有兽医师在场指导?)是呀。不用客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