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爱猫的行为

楼主: dmxy (Barcssob)   2016-07-02 00:01:25
手机排版请见谅
追踪了出社会之后,猫咪变成负担的系列文
我开始产生一个疑惑,到底什么是真正“爱猫”的行为?
一个人在路边看到一只瘦巴巴的流浪猫,于是他去便利商店买了一瓶鲜奶倒在地上给猫喝
而另一个人则是挑选了饲料的品牌,装在小碟子,每天定时给流浪猫吃
哪个人的行为是爱猫?
我相信大部分的人都会说后者比较爱猫,因为他有深入研究,知道猫吃什么比较健康,而
怎样的喂食方法比较不会造成环境污染.....等等
可是出发点不一样吗?一样都是因为不想看到猫饿肚子呀,只是给予的方式不一样
前者爱猫吗?他不知道大多数的猫有乳糖不耐症,但他有那个心意买东西给猫,没有眼睁
睁看着猫没有东西吃
后者爱猫吗?他虽然没办法给猫一个遮风避雨的家,但也好好地照顾他的饮食,不至于挨
饿
但这两个行为在懂得养猫的人眼里,就不是同一回事了
前者大多会被说,猫不能喝牛奶...快换成罐头吧、怎么不装在碟子里面,这样只是半套
爱心
后者则是满满的赞扬,好有爱心、谢谢你的付出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差别?
就在于他是否有多下工夫,去寻找猫“需要”的是什么
我家的猫之前是浪猫,一直很挣扎到底要不要带她回家,基于以下的原因让我很犹豫:
1.我是学生,没有足够经济来源可以负担养她、带她看兽医检查、治疗、打预防针的费用
2.在外租屋的小套房规定不能养宠物
3.父母不太支持养宠物这件事,觉得很麻烦,而且养久了有感情,宠物走了会难过
把她带回来养她会开心吗?还是在外比较自由?附近观光客和摊贩都会喂食,也不缺食物
来源
可是在有一天看到地上残留的烤鱿鱼和大鱼刺,让我坚定了要带她回家的决心
我爱猫吗?我不知道,但我只觉得不能害她
烤鱿鱼猫吃了对肾脏负担很大,鱼刺没挑就丢给猫吃,有可能会把小刺吃进肚子
喂猫很有爱心啊,可是这样是对她好吗?
如果是原PO的情况
她是跟前男友一起养,但并不是分手了就不处理猫的归属
家人不支持,也没有因为这样就弃养或是送养
食物猫砂玩具都准备的很充分
可是为什么一提到送养两个字,很多人的反应就很大,“猫很可怜”、“妳不适合养任何
宠物”、“学生、情侣等等”
我想问,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爱猫的行为?
对啊,养猫的确要克服很多问题,包括有些人的猫有疾病,每隔几天要喂药、或是养好几
只都没嫌累
但这些都无关“学生”、“情侣”、“送养”
我自己的情况是,先问自己到底有没有能力给她好的生活、让她快乐的活着、给予她真正
需要的,而不是“我觉得”她需要的
接着说服房东、说服父母让我养,包括猫生病、养猫的花费、湿食的概念、所有一切
我从一个猫砂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的新手,变成现在可以告诉别人什么品牌的罐头、饲料
比较好、猫砂的选择,猫的叫声、行为表示什么
而搬回家后,父母反而很喜爱猫咪,也在我上班的时候帮我照顾猫咪、也一起研究怎么让
她喝更多水、要去哪间医院看霉菌
可是如果事情没有这么顺利,导致我无法继续养她而必须送养,我有没有可能会变成“不
爱猫”的人?
前阵子在板上PO了收编浪猫的闪光文,很多人都谢谢我给了猫咪一个遮风避雨、免去挨饿
受冻的家,可是我想说的,是我要谢谢她,因为在喂食她的时间内,她陪伴我走出失恋的
痛苦
她疗愈了我,而我所能做的就只有给她一个家
我爱猫吗?我真的不知道,她过得开心吗?她的需求有满足吗?我不懂猫的语言,但是看
到她躺在地上踏踏就觉得很开心、看她玩逗猫棒、吃罐头吃得满地都是、抓毯子抓得毯子
啪啪响、在家里跑跑跳跳
我就觉得很开心、真的很开心,尽管有可能只是我的一厢情愿
猫变成负担那篇的原PO或许有很多行为是不好的(包括拿零钱丢猫等等),但在基本需求
上,她也有尽力去满足,现在也在板上发问怎么解决目前的问题
但是对于猫的习性,我想原PO还需要花点心思
囉嗦了一大串,目的在于问大家什么是爱猫的行为之前,我更希望大家去探讨什么才是猫
需要的
不是给他们吃的玩的就是爱他们
也不是在无法负担的情况下还继续养就是爱他们
而是有没有那个心,去了解他们的需求?他们的个性、行为模式?还有他们的所有一切?
我希望有更多的人一起了解猫这个物种,也希望更多人加入猫奴的行列
-
养猫不是养小孩,猫的寿命很短暂,我们的十年,有可能就是他的一生
顺便偷渡我家猫咪的可爱睡相(*ˊωˋ *)
http://i.imgur.com/K6dwgZj.jpg
谢谢大家
作者: life1005 (雨雨雨雨)   2016-07-02 00:05:00
推推 说的好
作者: eisha (沙沙)   2016-07-02 00:22:00
很感动 让我好好思考自己
作者: zoeline321 (zoeline321)   2016-07-02 00:23:00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0:33:00
我觉得问题在于 很多人无限上纲把猫当成人了养猫也许有规则 但心态是没有规律的就像很久以前一篇因为妈妈精神病上来求救的文有人甚至要他放弃妈妈继续养猫这是什么可怕的想法并不是把猫送养就是罪该万死常常有人把养宠物比喻成养小孩要我们不能奢望宠物会乖乖听话回报那为什么人类应该要孝顺呢?假设今天我的猫养了三个月一直都不听话 乱抓乱咬我不堪其扰想找人送养 我错了吗?
作者: gary88035 (geng_geng)   2016-07-02 00:38:00
我可以感觉到对猫满满的爱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0:38:00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苦衷我觉得就算有人单纯因为不想养了要送养 也不该被那样对待
作者: gary88035 (geng_geng)   2016-07-02 00:39:00
我可以感觉到对猫满满的爱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7-02 00:39:00
回楼上,因为人类有智慧,且有充足的智商能够被“教化”为有道德的“现代人”。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0:40:00
今天因为你喜欢猫就特别了解、关心它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7-02 00:40:00
我们不奢望宠物会乖乖听话回报?不见得吧,您看经训练的狗狗,就能做到这些点。我们不期待猫咪做到,是因为他们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0:41:00
人类有智慧该被教化 所以要法律干嘛?那当你在吃他们的时候在想什么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7-02 00:42:00
所以我国的刑法不才以教化为目的,不是以惩戒为目的吗:)我在吃他们的时候,觉得很好吃呀 @@ 然后呢?爱有等差,我国将猪鸭鸡羊列为经济动物,仅能以人道宰杀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0:42:00
...你一下说惩戒 一下说教化 到底= =?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7-02 00:43:00
,若您觉得不妥,那也是您的自由,我认同,您也可以去争取将猪鸭鸡羊列为特殊保护动物呀 @@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0:43:00
所以法律定的就不用考虑了吗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7-02 00:44:00
法律定的什么?@@我在杀蟑螂的时候在想“蟑螂好可怕”。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0:44:00
所以我国的刑法不才以教化为目的,不是以惩戒为目的吗:)所以要法律干嘛?杀人抓去学校或教育单位就好啊既然你杀蟑螂是觉得他可怕 那我觉得猫可怕呢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7-02 00:46:00
呃,刑法不就是法律吗?学校和教育单位是用来教育一般人,刑法系统是用来教化犯罪者。您觉得猫可怕,我没有意见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0:46:00
猫是一般人?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0:47:00
送养就是该死 有这想法才可怕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7-02 00:47:00
我实在不太明白您在问什么,猫是什么样的一般人?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7-02 00:48:00
您看到的是批评“送养”这件事,还是批评“饲主”的行为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0:48:00
看看版上的文章 看看那篇文的回文和推文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0:49:00
还是你遇过有猫要送养猫的在什么情况送养 那什么情况是对 什么是错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7-02 00:49:00
方式送养”。不过我不太确定您是否真的在意其中的差异。就在这一篇文章的上一篇,我的文章中就说囉。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0:50:00
看过了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7-02 00:51:00
嗯,那我就不再覆述了。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0:51:00
你把困难分级化 实务上是有瑕疵的就像我上面说的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0:52:00
就算单纯因为不想养了要送养 我也不认为有错你觉得猫可怜 有人觉得蟑螂可怜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7-02 00:52:00
嗯,为什么你不认为有错呢?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7-02 00:53:00
我做个总结吧,其实我大致上明白你要说的是什么。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0:53:00
国外有人从小吃狗肉长大 他觉得狗和我们的鸡一样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0:55:00
并不是台湾啦 台湾也没有大部分人都觉得 只有爱猫的人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7-02 00:55:00
这个时间点的台湾赋予我们的文化道德框架呢?难道我能假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0:56:00
我们只能客观的评论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7-02 00:56:00
装我是一个活在2016年的马达加斯加人,还是一个活在西元1500年的台湾人??法律的来源是文化道德框架的“最低标准”,动保法将猫列为特殊保护动物,显示台湾的文化道德框架是有将猫“视为不可宰杀的特殊动物”的道德意识的,而这还只是“最低标准”而已喔,若不是台湾大部分的人都觉得猫不可杀,这条法律本质上就没有意义,动保法就会成为废法。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0:57:00
你有长期待在猫版就知道多纽曲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7-02 00:58:00
我“非常”长期待在猫版,但如你所见,我还不算扭曲吧:)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0:58:00
作者: Hsin726 (欸取)   2016-07-02 00:59:00
不想养就送养算弃养吧(路过)我是来推推NAO大的推文derXD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0:59:00
法律是随着时间和人性改变的只是看有没有人修法就像通奸实质上违宪 但还是没有被修法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7-02 01:00:00
是啊,所以如果哪天台湾人开始珍视蟑螂了,蟑螂就会被列入动保法做特殊保护。文化是会演进的,但怎么演进,你我都不知道。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01:00
大法官无法被反驳 而推动修宪的过程又是极其复杂当下的法律并不能代表人心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7-02 01:01:00
是啊,政治也是文化的一环,这也难以避免,事情本来就是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7-02 01:02:00
错综复杂的。当下的法律并不能全然代表人心,对,因为它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02:00
真正看自己的心 将心比心去评论每件事
作者: nocesst (肥宅魔导师ヘ(・_|)   2016-07-02 01:02:00
单纯针对回文的其中一句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03:00
而遇到和自己切身相关的事就会转弯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7-02 01:03:00
其实e大,您说的就有点矛盾了。每一个人都是自己身边文化脉络(道德框架)的产物,再如何将心比心,那都不是本心,因为你我都仍然被各种文化意识形态框架束缚著,从来就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04:00
是啊 我不认同那篇原po 但我也不会批评他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7-02 01:04:00
没有真正的客观。沙特对尼采做出的回答,或许能给你一些
作者: nocesst (肥宅魔导师ヘ(・_|)   2016-07-02 01:04:00
Nao大是想说从来就没有真正的将心比心吧毕竟不是那个人,不可能做到完全模仿跟对方一样的心思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05:00
简单来说 如果这么在意法律 他也没犯法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7-02 01:05:00
问题不是在于法律不是吗 :) 法律本身是最低标准,问题不是在于你认为“不客观”的文化道德框架(更高的标准)上吗,但这里更大的问题是:你我皆是文化的产物,从来就没有真正的客观。即便你背负著尼采的相对主义,那仍是文化脉
作者: nocesst (肥宅魔导师ヘ(・_|)   2016-07-02 01:06:00
他是没犯法但是那篇文的后果是可能会让部分的人看到类似的文章时,先去猜测对方是不是说假的久而久之,愿意给建议跟帮助的人会越来越少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7-02 01:06:00
络下的产物,是一种意识形态,沙特的回应,说明了即便是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06:00
我有养猫 我女友也是心理系毕业 当我们在讨论这篇文的时候观点也不同 不过基本上他的道德观念不佳行为却很正确 就不该被那篇回文强烈的抨击
作者: nocesst (肥宅魔导师ヘ(・_|)   2016-07-02 01:07:00
行为正确是指哪部分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7-02 01:08:00
道德行为正不正确,就要看你站在行为论,还是结果论上看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08:00
你所认为对的正面的 包括你读的书 并不是真正的正确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09:00
我指的行为正确是上来发问求助 先不谈论他后面的回文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7-02 01:09:00
是真正的正确呢?沙特要说的就是这个。
作者: nocesst (肥宅魔导师ヘ(・_|)   2016-07-02 01:09:00
正确是很相对的东西也会随着时间去改变所以我才会好奇以目前的标准(?)来看那篇的行为正确是指哪部分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7-02 01:10:00
其实哪一部分都不是真正的正确。而且哪一部分也都不是真正的不正确。但如此一来,是非对错难分,社会群体就无法运作了,文化道德框架本质上就是社会文化的稳定副产品。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11:00
那为什么要因为都不知道正不正确的观念来批评别人呢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7-02 01:11:00
算是社会契约下的小帮手吧 :3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12:00
那他没犯法为什么要被恶言相待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7-02 01:12:00
何著正确,何著不正确的喔 :) 而正因为“有更高的道德标准”,所以修法才有所依据啊(拉高标准)。哎呀,好绕舌,说白话文好了:因为不符合大众主流道德价值观。 这样比较好明白?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13:00
何谓大众主流
作者: nocesst (肥宅魔导师ヘ(・_|)   2016-07-02 01:13:00
人类会随着时间以及文明去修正所谓的正确所以大家都是以现时的正确去评断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7-02 01:13:00
尼采说“2016年的大众道德”在西元1500元不一定是对的,对,但沙特说“喔,然后呢,你活在西元1500年吗?”这样有比较好懂吗? :)大众主流道德价值观是一种文化默契喔,不需要公投,就如同大家端午节会吃粽子一样,是一种文化默契。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14:00
我是在说他发那篇回文之前的行为啦现在的大众主流 是以法律为基准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7-02 01:15:00
嘛,若现在的主流是以法律为基准,动保法就无处可修了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15:00
而法律会随着时间改变
作者: nocesst (肥宅魔导师ヘ(・_|)   2016-07-02 01:15:00
大众主流是一个很难去界定说怎么出现的它就是在一个很无感的情况下慢慢界定出来的举个例子最早的人类对于杀人并不认为是错的是在时间的前进以及文明的发展下才慢慢演变成杀人是错的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16:00
现在的法律并不一定是人心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7-02 01:16:00
法律是随着时间的“什么”而改变?法律不会自己成长,它要靠社会去推动,社会仰赖的是什么
作者: nocesst (肥宅魔导师ヘ(・_|)   2016-07-02 01:17:00
法律还是依靠着目前人类大众主流的正确观下去产生出来的一个底线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7-02 01:17:00
主流意识下的社会道德与公平正义”,太阳花才会出现,动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17:00
对啊 所以就不能以自己的道德观和现行法律来认定一切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18:00
简单来说 通奸有人认为违宪 有人认为没错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7-02 01:18:00
行法律去认定“马达加斯加”的一切,那就会有问题。
作者: nocesst (肥宅魔导师ヘ(・_|)   2016-07-02 01:20:00
回归到原点我们现在身处在这个世代所适用的就是这个世代的道德观以及法律我们不可能用前1000年的道德观来要求别人或是用未来1000年的既然身处在这世代就必须要接受这世代大众主流的正确即便它不一定正确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7-02 01:20:00
你又绕回去了,问题不在于法律,而在于道德。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20:00
以自身观点肆意批评他人 我觉得这才是不对的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21:00
为什么一定要接受呢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7-02 01:21:00
来源是“主流的道德观”。
作者: nocesst (肥宅魔导师ヘ(・_|)   2016-07-02 01:21:00
你可以不接受你可以抗争但如果抗争失败那你就是得接受这是很现实的事情除非你一辈子都不会接触任何人不然就是得接受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22:00
所谓民主 并不是单纯的少数服从多数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7-02 01:22:00
的选择,大家无从置喙,但大家一样会去用主流的道德观评断当下眼前发生在台湾的一切。看看现在的台湾。台湾的民主,就是单纯的少数服从多数。你可以有理想,认为“事情应当如何发展”,但当它与现实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23:00
那为什么废死影响力这么大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7-02 01:23:00
状况不符时,那就一点意义也没有。
作者: nocesst (肥宅魔导师ヘ(・_|)   2016-07-02 01:23:00
太阳花的发生,其实就算是一种抗争抗争成功,他就成为一种主流的正确抗争失败,他就只能乖乖接受现时的正确不是一昧的少数服从多数前提是你得有办法把大众主流的思想被你所影响进而改变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24:00
死刑犯都被处死了吗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7-02 01:24:00
郑捷在“主流意识”与“大众压力”下死了,废死影响力有多大?死刑犯在目前的台湾,都会排程处刑喔 :)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7-02 01:25:00
是慢慢等啊。你可以算算过去四年有多少死刑犯被行刑。
作者: nocesst (肥宅魔导师ヘ(・_|)   2016-07-02 01:26:00
废死的影响力大小,要看你站在哪个主流思想上去看要知道,整个世界,不是全都一样的主流思想如果站在台湾跟站在欧洲,你觉得废死的影响力一样吗?是不一样的吧?为什么?因为大众的主流正确观是不一样的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27:00
和欧洲不一样 但的确影响力是大的程度的不同和影响力没有冲突只是比较后的差别扯太远了
作者: nocesst (肥宅魔导师ヘ(・_|)   2016-07-02 01:29:00
我们以主流思想来看,台湾的废死影响力是很小的为什么你会觉得大?那是因为政府在所谓的政治上受到了压力这就是两种不同的思想冲突下来的结果不然,你单看所谓的主流思想台湾的废死影响力非常的小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29:00
把你们推文的思维实际上带到现实去实行就会知道差别尤其是交男女朋友时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7-02 01:30:00
嗯…废死的影响力在台湾真的很小,即便有两公约,台湾一样继续执行死刑喔。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30:00
会执行是因为还有死刑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7-02 01:31:00
愈说愈远,已经和本文主题无关了,不再歪楼了。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31:00
但10年后执行 死刑等同废法实质意义和废死无异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7-02 01:32:00
行,郑捷已经死了。说远了,晚安。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32:00
它造就了多数案例没被判死刑
作者: nocesst (肥宅魔导师ヘ(・_|)   2016-07-02 01:32:00
我们说的不是在现实推不推行而是现实在我们不知道的时候,会自己这样运作既然讲到男女朋友,就再多说一下我跟我女朋友在某些价值观上会有出入这是我们两在主流思想下所产生不同的产物怎么解决?沟通沟通完之后,看是他接受还是我接受而这里的沟通=抗争
作者: bsb12322 (家有4喵)   2016-07-02 01:35:00
推文章和NaoGaTsu及nocesst的深度回文! 晚安
作者: gobanana ( )   2016-07-02 01:44:00
觉得歪楼。该文被当我认为是文中充斥着没有得到猫的报恩,只得到雪上加霜的怨念,加上文中没有阅读到积极处理人猫状况的作为吧。而送养与否是假议题,原原PO也希望得到有建设性的建议以改善现况,只是压力很大,行文让人读起来像是一个劲的怪在猫头上,类似一个劲的扣别人猫本的帽子那样吧…
作者: ccjj8 (ccjj8)   2016-07-02 01:46:00
爱猫跟行为是两回事好吗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16-07-02 03:07:00
不是啊,你们讨论的这么热烈,结果那篇文的人说故事一半真一半假zz
作者: fallforyou11 (DD)   2016-07-02 04:38:00
我也觉得爱猫跟行为是两回事。纯回学生/情侣部分,那篇文章内文因为负荷不了各种压力而考虑送养,而他所谓压力主要来自于学生->出社会,转换环境主人无法调适或难以克服某些问题,以各种猫咪本来就可能出现的行为作为自己不满的理由,这样怎么会无关。其他案例也许无关,但这个例子绝对不算吧?“学生、情侣”养猫较可能遇到(必须面临转换环境)问题,所以这些无法调适自己情况的人不适合养,不代表所有学生、情侣都不适合养猫。不过也只是个造假的案例,也没什么好认真就是...
作者: z63876682 (夜长梦多夜短巧达)   2016-07-02 06:20:00
野猫不能每天喂吧,每天喂会不会就不找食物
作者: MadCaro (實踐!!不接寵物溝通謝謝)   2016-07-02 11:23:00
给楼上这你不用担心,猫是天生的狩猎者,就算吃饱了一样会想要抓鸟阿虫阿来玩
作者: yhes921118 (哈士奇抱抱)   2016-07-02 12:10:00
作者: thesecondw (Bala是全手工的新娘签完n)   2016-07-02 13:41:00
其实就跟小孩若资源不符,寄养是更好的选项一样,照顾者不合格只能另寻出路,而这并不是剥夺,而是保护
作者: Hsin726 (欸取)   2016-07-02 22:05:00
寄养跟送养完全不同...几乎没听过送养人类小孩的案例吧。
作者: shyangyun (小猫)   2016-07-02 23:02:00
人类小孩也是有送养的喔 以前还有童养媳
作者: nocesst (肥宅魔导师ヘ(・_|)   2016-07-02 23:48:00
现在来看真的歪楼好多昨天一定是发疯才回成这样XD
作者: wandy77723 (语文)   2016-07-03 00:41:00
有送养,只是程序相当严格,比猫咪送养严格10倍。但是送养的孩子后续也是需要心理治疗,所以如果家长资源不足,安排顺序通常是:原生家庭(处遇计画让家庭功能恢复正常)>亲人家庭>陌生家庭,所以不是像大家想的:家庭功能失衡就直接接走孩子送养,除非是家庭功能严重失衡且难以回复,才会选择次等选项-送养童养媳,那恐怕不算送养,比较偏向人口买卖吧…
作者: Kai88 (灰白白)   2016-07-03 03:07:00
推NaoGaTsu大,你说的东西我顿时觉得茅塞顿开!谢谢你!在和朋友讨论吃狗肉时常遇到类比牛猪鸡的状况。我现在了解了我心里的抗拒但说不出来,谢谢你:)
作者: tsloveph (小船)   2016-07-03 11:25:00
推,值得深思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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