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杀“大橘子”轻判台大生 绿委提加重动保法罚则
2016-06-08 10:24
台大老师王如娴(中)8日在立委黄伟哲(左)陪同下,召开,“大橘子案与动保”记者会,希望能加重刑罚,以防悲剧再发生。(记者张嘉明摄)
〔记者杨淳卉/台北报导〕去年台大陈姓学生虐杀流浪猫“大橘子”引发社会譁然,今年5月全案以声请简易判决方式侦查终结,遭疑不符社会期待,律师吕秋远也曾发文关注。民进党立委黄伟哲今陪同当初协助追逮陈嫌的法国籍教师王娴如召开记者会,表达应加重《动保法》罚则立场,以吓阻虐待动物行为。
黄伟哲指出,依据现行《动保法》,宰杀犬、猫,或是导致动物肢体残缺者,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科新台币10万元以上,虐待动物者容易罚钱了事,不符社会期待。他认为,应修法提高罚则,并提高刑责上限、设定下限,才能吓阻虐待动物的行为。
法藉教师王娴如痛心描述她追逮陈嫌的经历,并表示她有长期照顾大橘子的经历,但因在法律上不算饲主,没有告诉权,无法对陈嫌提告。
黄伟哲对此表示,人人皆有权为受虐动物发声,除直接赋予饲主对于伤害动物行为有提出告诉权利外,对非饲主则应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推定其有饲主身分。他将以此基础提案修法,让我国动物保护制度更完整。
农委会畜牧处动物保护科科长江文全表示,有很多立委主张应加重动保法刑责,对此乐观其成。
http://bit.ly/22RSuGt
新闻出处:
https://is.gd/hHeoor
附注:
有立委愿意重视大橘子事件的动保问题,
希望大家多给关心毛小孩的立委一些鼓励,这样也能让立委知道有许多人支持动保议题。
才有可能立法保障毛孩子们的生命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