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story/9/1747254
2016-06-07 14:52
联合报 记者罗绍平╱即时报导
台东县议会今天三读通过“台东县野生动物保护自治条例”,即日起在台东县喂食流浪猫
狗及台湾猕猴等野生动物,可处新台币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记者罗绍平/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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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及民众要小心!即日起来到台东县部分区域喂食流浪猫狗及台湾猕猴等野生动物,只
要被稽查人员发现或遭人拍照、录影检举,可处新台币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台东县议会今天三读通过“台东县野生动物保护自治条例”草案,规定为保护野生动物,
维护民众安全及环境卫生,禁止民众在台东森林公园、活水湖及周边场域、东河乡登仙桥
等都市计画区内供公众游憩场地,不得有接触、喂食或丢放流浪犬猫及野生动物的行为,
违反规定者,主管机关得制止,经制止不听劝导者,可处新台币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
款。
已成台东知名景点的东河乡泰源幽谷的登仙桥,长期以来,几乎天天都有游客喂食野生台
湾狝猴,尽管两年前,台东县爆发狂犬病疫情时,为了防疫,乡镇公所及县府卫生局、农
业处及 县属动物防疫所一再劝导民众,并立警告标示,禁止民众喂食台湾猕猴,但还是有
许多游客不听劝导,也对警告标示视若无睹,拿着土司、香蕉、柳丁等水果喂食台湾猕猴
。
此外,台东森林公园内野狗成群,不时传出有晨起或黄昏运动民众遭到野狗攻击,尽管台
东县政府农业处多次发动捕狗大队围捕,但公园内野狗一天比一天多,台东县动物防疫所
表示,主要是有少部分爱狗人士喂食这些野狗,未来这些行为都违反台东县野生动物保护
自治条例,如劝导不听可当场告发之外,违规行为人只要被拍照或录影检举,一样可处五
千元至一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