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抒发] 为了弃养猫、说自已死掉的新祕!!

楼主: loveseawind (loveseawind)   2016-06-06 14:05:56
这件事情真的非常简单
妳就私下跟中途道歉
说是因为什么理由无法继续养猫(编的那么戏剧化相信你真的不想养啦)
不得已才编出一堆故事
你真的很抱歉 压力很大
每个月再贴补中途一点钱
直到那两只猫送出去
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了
结果还出来扯一堆有的没的
搞到上报纸
不过什么时候道歉都不嫌晚吧
你不想被冠上弃养这两个字
然后编一堆故事
我是觉得还算有救啦
至少比那些随意丢弃宠物的好多了
如果认错了 也希望大家就别追杀你了
因为对这圈子也没好处
作者: edina (席那)   2016-06-06 14:13:00
推这篇 回头是岸 再扯下去更难看
楼主: loveseawind (loveseawind)   2016-06-06 14:16:00
什么时候道歉都不嫌晚 要弥补这个错对猫狗上做点事情 追杀他对这个圈子也没好处
作者: fen610332 (pudding)   2016-06-06 14:17:00
推~真的,这样中途也不会气到出来爆料
作者: leondtima (跟着感觉走的笨蛋)   2016-06-06 14:25:00
推回头是岸~勿再丑化自己了,也替那两只猫感到不值
作者: DelonteWest (Fight like a man)   2016-06-06 14:57:00
嗯 既然没心想养 就不要还想装爱猫人 脸皮厚一点 就以解决的事 不用再搞东搞西 一步错步步错 好好为两只可怜猫咪找到一个真心好人家还比较有意义
作者: ACClearner (专战猫版魔人)   2016-06-06 15:36:00
八卦就一堆人>>>>>>>>>猫的,转去那只是难看而已。很同意追杀他对这个圈子没好处这句。没进来这个圈子不知道魔人多变态。
作者: THANN (Taiwan Made Candleshop)   2016-06-06 15:48:00
觉得跟中途说实话就好了,一直要约见面蛮反感
作者: nooldegg (感心小蛋)   2016-06-06 16:05:00
建议跟中途私下好好谈,至少比一堆丢弃路边有良心多了!当然如果真的是欺骗的方式弃养,还是很不可取.....
作者: repent   2016-06-06 16:09:00
她是签“切结书”才不敢随意丢弃吧,爱妈会关心别把她想的太高尚
作者: ACClearner (专战猫版魔人)   2016-06-06 16:24:00
我是觉得不用把他想的那么坏,就不想养但又不想乱丢想给猫找个好人家才要编谎话,不然说难听一点随即带到山里丢再唬烂走失,管切结书写三小,反正中途是稳查不到的。
作者: vyv726 (喵猪喵喵喵)   2016-06-06 16:38:00
走失也是有罚则的楼上不知道吗
作者: season002 (WTF)   2016-06-06 16:42:00
这就像小偷说我偷钱而已,至少偷完我把证件留下了强奸犯说我强奸而已,至少奸完我没把她杀掉
作者: selene79616 (豹子)   2016-06-06 16:52:00
一堆说至少没怎样怎样的,根本乡愿
作者: smile358a   2016-06-06 17:06:00
推回头是岸~但还是替猫咪有这种主人觉得不值得= =
作者: ACClearner (专战猫版魔人)   2016-06-06 17:08:00
我没签过我不知道啊,反正我家的猫都嘛路边捡的。不过她今天弄成走失也比在这被炮好多了。法律上规定猫就还算物啊。人是大于猫的。所以上面的比喻都不适当。乡愿又怎样,我就是看不惯猫好好的魔人还要一直伤害人。事情没完全弄清楚前不要妄下定论,不然和乡民的正义有什么两样?反正对方都报案了,一切留给司法调查有很难吗?
作者: f4fish (Fish)   2016-06-06 17:17:00
推要勇于认错
作者: ACClearner (专战猫版魔人)   2016-06-06 17:17:00
同意楼上,猫咪好可怜,没记错的话还两只……
作者: Hsin726 (欸取)   2016-06-06 17:20:00
推你这篇理性分析! 我也很讨厌合理化弃养的论调。现在猫在中途那边 应该是会需要重新送养吧 如果饲主愿意妥协 承认错误 好好处理 这件事很快就可以落幕了
作者: linchaoyang (密码:*****)   2016-06-06 17:41:00
我是觉得如果有不想或不能再供养猫咪的话,即使是事主不想再养也不该用这样的说法去解释自己的作为!真诚向社会大众道歉,勇敢面对自身错误作法,没人会去逼也不该去逼事主,毕竟连自己死了这种话都说的出口的人,真的可能会把事主逼到绝境而自杀!大家应该要对这件事好好思索一下...而事主也该好好想想为什么事情会如此发展到一发不可收拾
作者: crazybaby ( 小金(Kim))   2016-06-06 17:52:00
我也觉得解释一堆好可笑,道歉+处理后续就好讲家里谁死谁昏迷都是愈扯愈离谱而已
作者: bigsos (我是你高中老师= =)   2016-06-06 19:57:00
现在事主ㄧ直要爱妈把猫还她阿~也没认错~谁敢还?
作者: beyondband45   2016-06-06 20:47:00
请问一下,那位自称有脑瘤的,可以出示证明吗
作者: Ann1990 (发文限制好多~~~)   2016-06-06 21:17:00
报案只是报给乡民看得而已,反正只要上法院前撤销告诉就好,什么事都没有~~~顶多是浪费的社会资源而已觉得这种心态其实满不可取的,到现在还不肯承认错误
作者: ACClearner (专战猫版魔人)   2016-06-06 21:19:00
那等他撒销再来炮死他啊,魔人不是最行?
作者: Ann1990 (发文限制好多~~~)   2016-06-06 21:20:00
有时间写一堆剧本还不如好好道歉,并且补贴金钱给中途
作者: ACClearner (专战猫版魔人)   2016-06-06 21:20:00
未审先判真的不好
作者: repent   2016-06-06 21:31:00
她应该没有想到,她会上报吧,粉丝团爆炸乡民真的是…很有威力
作者: ivantung ()@_@()   2016-06-06 22:30:00
如果不是舆论的挞伐,会报案?如果不是舆论的压力,会出面?说谎的人是这样的,所以才会有一句话叫“给你脸,你不要脸”
作者: shes60100 (妮)   2016-06-06 22:42:00
推ACC
作者: yiwhere (小甜)   2016-06-06 23:16:00
推ACC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6-06 23:22:00
我比较好奇撤销的案件要怎么知道被撤销了?
作者: namie520 (气候好怪啊)   2016-06-07 09:03:00
她报的案子(盗帐号)本身是告诉乃论,当然可以撤回;但诬告却是非告诉乃论,警方查无盗用,就直接函送,跟她是否撤回原告诉,没有关系。也就是说,她这一告下去,就已经没有回头路了。
作者: Ann1990 (发文限制好多~~~)   2016-06-07 10:53:00
等真相出来就知道囉~
作者: k72537 (笨冰)   2016-06-07 21:37:00
推这篇
作者: jerfu (花特先生)   2016-06-08 11:11:00
推ACC说的,纵然他真的弃猫,但至少是找爱妈,能够的话负责食宿到猫咪送出去就皆大欢喜了,不要把自己弄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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