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动保法罚责过低,
对那些虐杀动物的人,
根本不痛不痒,
希望大家能帮忙宣传与连署,让动保法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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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毛孩子连署 点燃光明灯
请您和我们一起守护毛孩子 一起连署
支持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修法
支持触犯动保法者加重刑期,增加刑度。
补充:
目前动物保护法第 25 条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科新台币十万元以上
一百万元以下罚金:
一、违反第五条第二项或第六条规定,故意使动物遭受伤害,致动物肢体
严重残缺、重要器官功能丧失或死亡。
二、违反第十二条第二项或第三项第一款规定,宰杀犬、猫或经中央主管
机关公告禁止宰杀之动物。
有前项各款情事之一者,主管机关得公布其姓名、照片、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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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责过低,此次连署是为了修改此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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