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养猫用品文 水桶二名

楼主: anidiot (^__________^)   2014-09-23 23:58:23
1. 此系列收文于精华区争议文章
2. 我不欣赏原PO第一篇文章一开始的推文们
要一些二手用品不等于没能力养猫(原PO其它问题是后来衍生的)
3. 板友检举同时寄给我跟C板主,她比我先处理,依我们的管板方式,
平常是不会对同一件事重复管理,彼此尊重。
我看到她公告下面的一堆讨论串后,才仔细去看系列文。最初制订板规的是我,
我想资深板友都清楚管板比较不留情面的也是我,判决这部分符合我一贯地审视
原则,尽量不受到板友集体抱怨影响,也不是为了跟C板主内斗什么的,我跟她
还算有点交情XD
总之,我不管法律成不成立,我只管算不算攻击/谩骂/不当言词,所以做出以下
判决。
anidiot
SoSoFa
贱人就是矫情真的是我能想到的唯一一句话
我抓狂的是都不养了你们还骂三小= =
一堆“干”“马的”(难以记录)
(15) 攻击、不当言词 视程度删文或劣退、水桶一个月。
合并水桶三个月。
嘘 KK0911: 你需要牙刷我可以赞助,嘴巴臭家教差09/22 20:50
(15) 攻击、不当言词 视程度删文或劣退、水桶一个月。
水桶一个月。
→ KK0911: 满嘴干干叫是很想被?还是很欠??09/22 20:52
不罚,实属不爽原PO不当用词,回应游走边缘。
作者: KK0911 (MoMo酱)   2014-09-22 20:50:00
你需要牙刷我可以赞助,嘴巴臭家教差满嘴干干叫是很想被?还是很欠??
作者: guemao (肝为罢极之本)   2014-09-24 00:19:00
板大似乎是采一罪一罚 抱歉你漏看了M大被贬损"脑袋有病"这句
作者: mdglayjiro (ヒカリへ)   2014-09-24 00:21:00
原po回应的这句,我有回信请C版主处理
楼主: anidiot (^__________^)   2014-09-24 00:32:00
我有看到喔 那句话是比喻老板用人 不见得是要骂m板友我尽量中立看这些事啦 @@
作者: Super5566ya (↖★煞气┼MVP☆↘)   2014-09-24 00:41:00
尚可接受
作者: guemao (肝为罢极之本)   2014-09-24 01:15:00
在特定ID底下比喻 就是影射啊
作者: crazybaby ( 小金(Kim))   2014-09-24 02:25:00
感谢,今天比较晚回家,本来想回家以后就上线弄的。那我可以去睡了 XDD
作者: AmadeGX (樱纭 司)   2014-09-24 11:01:00
终于...zZ
作者: aotsukirin (小铃)   2014-09-24 12:25:00
推,我真的无法忍受版面有脏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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