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避免这种状况被撞死
唯一的方法就是不要规定放警示牌
然后下车中央或外侧有庇护区域就过去
没有的话双黄灯打了走到车前
台湾道路速限设计
本来就是设计车前有状况看到后要能煞停的
到底多一个警示牌干嘛我真的看不懂
啊很多人会说啥滑行到路肩
我是真怀疑这种言论有没有在高速公路快速道路开过车
除非你本来就外侧车道
不然现在台湾驾驶看到有车打方向灯
多数都是踩油门死都不让前面切的
即便还能踩油门在高速公路快速道路有时候要切车道都不好切了
更别说车子故障失去动力
这种状况多半很难真的切车道
在中线内线很容易就没救了
更别说现在动不动开放路肩
即便真的在外侧也不一定能有安全的路肩避难
所以最好的方式还是从废除警示牌烂规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