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跟台中上立汽车Volvo 全新23/24年式的XC60 B5 plus新车,用租赁方式购车(目
前行驶哩程还没有5000公里);开2个星期就警示煞车系统有问题,回原厂更新系统后,
故障不见了,但2-3星期过后又出现煞车警示系统,原厂就请拖车把拖回原厂,又修理将
近1星期,才把车子给我们(这期间他们有跟他们谈赔偿的问题,他们说要送我引擎下户
板,但我跟他们说要买第4年保固送我第5年保固,因为加买第4、5年保固需要10万左右)
,但又开不到2星期车子突然在停车场发不动,打电话给业务,也跟原厂技师通电话,一
样都无法发动…结果业务请把车子全上锁,离开车子10分钟后再来发动车子,这样就发动
了……
目前车子还在原厂,还找不到任何故障的原因…….
因为安全才要Volvo….发生了那么多不安全的事情…原本要求原厂换车到现在还不换…
现再也不想换同款车,要求解约退款!
已经投诉台中市消保官…
说了那么多,想问的是柠檬车法案不知道有没有办法保护到我?申诉成功的机率大不大?
附上两次上煞车问题跟业务说的照片,第三张照片是发不动跟业务联络。
https://i.imgur.com/y9prZjh.jpeg
https://i.imgur.com/GsFFQ93.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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