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有问题在这里请教一下版友。
我去年4月13号在新竹骑摩托车时,
后照镜有擦到对方汽车的后照镜,
当下对方有报警,警察也有做笔录。
6月初,对方的理赔专员打电话来说要出险,
然后一直都没联络。
结果今天突然收到保险公司通知书上面写,对方修车修了28600,然后什么单据都没附。
打电话过去给理赔专员也一直跳针说就是依原厂单据维修的。还说10月有联络我都没接,最后丢一句会转给法务立案就挂电话了。
请问我摩托车只有保强制险,要怎么跟保险公司周旋?在这里先说声谢谢
这是当时拍下的照片
http://i.imgur.com/pBJcJHF.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