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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内容:影/朝国1车道放蝴蝶炮影片曝 民众惊吓:太危险了
王姓男子去年2月某晚开车到国道一号南向3.5公里处时,将小客车停放外侧路肩,他下车
朝车道燃放蝴蝶炮,烟火冲向车道,基隆地院日前依公共危险罪判处拘役55天,可易科罚
金。经过车辆行车记录器拍到整个过程,影片曝光,车内民众当时大惊“太危险了、怎么
会有人在高速公路放炮?”
去年2月25日晚间9时9分至16分,驾驶自用小客车行经国道一号南向3.5公里处时,将小客
车停放于该处外侧路肩,王下车并朝车道燃放蝴蝶炮,该蝴蝶炮引爆后,火花四窜,烟火
并冲向车道,其他车辆驾驶人行经时受到惊吓,有行车记录器录下影像。
根据影片显示,另一辆当时刚好行经此地,车内民众看到后受到惊吓,有一道光窜出,民
众直呼“疯子喔、怎么会有人在高速公路放炮?是在求救吗?检举他”。
国道警比对行车记录器录影像、车辆详细资料报表、国道高速公路远通ETag收费门架车辆
通行明细(八堵-大华系统),确认王男所为。
法官指出,王男燃放蝴蝶炮产生烟雾、火花及飞屑冲向车道,如有其他人、车通行,此危
险行为随时可能直接导致车辆失控,酿成车祸事故,危及其他驾驶人或施工单位人员之生
命、身体或财产安全,有具体危险性。
法官勘验影像内容,发现王男驾驶小客车停放路肩后,在该处点燃蝴蝶炮,蝴蝶炮引爆后
,产生烟雾、火花及飞屑,并迅速冲向车道内,当时现场尚有往来车辆,王男到案也坦承
施放。
心得/说明:四轮上国道的素质,呵呵
驾驶行为观感差 交通部劝强化“礼让守法印象”真的很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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