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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710/25373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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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爆发“特斯拉蹭电仔”乱停车格还充电 市府怒:一律窃电送办
记者许力方/综合报导
台中市政府7/1起全市路外收费停车场的充电车格陆续纳入收费管理,采累进收费制,没
想到最近却屡屡接获检举,发现有不少电动车车主违规使用,停在一般车格却私接隔壁的
公有充电桩来充电,被其他车友怒批是“蹭电仔”。对此,交通局回应,已经请示交通部
,将一律以窃电罪送办,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车友最近在“TESLA Taiwan Model 3/Y 特斯拉台湾车主群”脸书社团上,发文指称,
10日在台中附近发现一辆白色特斯拉车主将车子停在一般停车格,却违规拉公有充电桩来
充电,不满地说“要蹭我没意见,充了12小时可以留给需要的人吗?”无独有偶,6日也
有人拍照,同样在公有停车格违规拉线充电,痛批“台中的电动车车主,吃相到底还能多
难看?身为车友都看不下去。”
台中市府为有效杜绝充电停车格被占用情况,7月开始实施停车收费,市议员杨典忠表示
,他接获民众陈情,自从政策上路后,就发现有电动车车主,把车子停在标示“收费充电
停车格”的隔壁一般停车格,然后违规延长使用公有充电桩来“偷电”,因台中市鼓励电
动车,在一般停车格不会收停车费,被质疑这种手法“省停车费”又能“免费充电”,可
能不只一例,交通局应该要严格防范。
停车管理处指出,充电停车纳入收费管理,画设绿色内框,这些专用车位都有监视系统,
只要电动车停在车格内,无论有无充电都得收费,采第一小时20元,第二小时起每小时40
元的累进收费制,停满一整天,最高收费940元。经观察统计,充电车格约65%至80%闲置
,20%至33%充电使用,2%至3.5%违规占用。
停管处指出,经内部讨论认为,电动车主违规充电,已经明显触犯窃盗罪和欺诈得利罪的
行为,将会蒐证依刑法向警调单位告发。交通局也回应,不论是私接充电、违规停车充电
,都涉及窃电,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万以下罚金。
心得/说明:(30字以上)
当个聪明的电动车车主
支持台中市府告死这些窃电仔,我要看到血流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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