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事故后,调阅移动电话通联记录请益!

楼主: newsamwang (阿弥陀佛呢~~~~)   2023-04-22 00:25:54
交通事故发生,
目前拿到初判表。
说明:
01.
A汽车 & B机车皆‘未装设’行车记录器。
02.
A汽车 & B机车皆只有强制险。
03.
A汽车:车损。
04.
B机车:车损 + 人损。
查询网络资料如下:
11.
根据 法律010
https://reurl.cc/5MyrrM
11-a:
“初判表仅供参考,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11-b:
想要了解车祸主要、次要肇因,
需要向“车辆行车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车祸鉴定报告。
11-c:
车祸鉴定报告的申请有限制,
必须是
“经警察机关处理的案件、
尚未进入诉讼程序、
距离事发日不超过6个月”
11-d:
“车祸鉴定报告”,申请人须自费3,000元。
12.
事故发生之7天后,
可以向当初承办的警察机关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及“现场照片”,
这两个档案都可以索取影本或副档,
但若是申请要看监视器画面,
必须要亲自到派出所观看,
警察不会提供影片画面给当事人,
所以大部分民众都是去领现场图跟照片的时候,
一起看监视器画面。
请益:
21.
A或B车主,
走到什么样的程序,
有权要求调阅对方移动电话通话时间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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