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优先”车位修法后变“专用” 油车占用最高会罚一千二!
在环保潮流还有政府政策鼓励下,电动车的车口数近年有着不小的成长幅度,连带使得公
立跟私立停车场纷纷设立附有充电设备的电动车“优先”车位来方便车主使用。不过正因
为是“优先”而非“专用”,让油车车主因为停车位问题跟电车车主起纠纷的事件层出不
穷!但随着立法院在本周的会期上三读通过了《停车场法》条文修正,明订非电动车占用
电动车位的行为最高会被开罚1,200元罚锾,虽然实际执行配套措施还有待确认,但油车跟
电车抢车位的争议应该会暂时告一段落了吧?
经过立法院三读通过的《停车场法》修正案,主要修正条文在新增第27条之一与第32条两
处;新增的第27条之一规定公共停车场必须要设置电动汽车充电“专用”停车位及其充电
设施,而第32条修正后则是将新增的电动车专用车位的位阶提高跟身心障碍以及妇幼车位
相同位置,如果非电动车车主占用的话,停车场业者是可以报请主管或是警察机关来现场
开罚,若查证属于会处600元至1,200元的罚锾!
《停车场法》修法通过之后,看起来应该是能够完善的解决燃油车占用电动车位/附充电
设备车位的问题了,至少之后遇到不用现场跟对方吵的面红耳赤或是放上网络公审,可以
直接报警来解决争议。不过关于到底公共停车场中该有多少比例是电动车专用车位,修法
后的条文只说明该由中央主管机关(也就是交通部)来订定,目前只通过修法相关配套措
施还没出炉。
依照交通部统计,2021年的电动车约占总市场的15%,今年各大车厂导入也陆续导入许多
重要电动新车到国内销售,加上政府已经明定2030年电动车销售占比要达30%的目标,未
来电动车的总车口数应该只会上升不会下降,但该划拨多少比例的车位变成电动车专用,
而不会排挤到既有庞大燃油车车主权益;加上电动车的DC快充国家检验标准就有五种,光
AC慢充也有主流的J1772、TPC以及IE62196(Type 2)三种,立法强制要建置充电设备该
如何分配,以及也有充电孔的PHEV插电式油电车算不算一种“电动车”,这些修法上路后
会遇到的问题还有待交通部出来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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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说明:(30字以上)
赞啦,打脸一些占著茅坑不拉屎的文盲
以后不能再吵“优先”非“专用”了
直接修法让你不能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