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湾现况大家都知道了,
: 有些人可能会说礼让从自己做起,这肯定是没错的,
: 但现实面是一个路口有双向,背后可能还有机车,
: 如果到一个无号志路口等行人先过,
: 有可能对向车子没让,或是后面的机车又要从旁边钻,
: 这样行人根本不可能过,你停在那边就变成交通阻塞而已,
真心觉得这里需要被厘清一下
建立在正确停让的前提下
一个方向的驾驶停下让行人先过
对向的驾驶不停让,造成行人不敢通过,进而阻塞路口
那"变成交通阻塞"到底是谁的问题?
说"你停在那边就变成交通阻塞而已"当然没错
但隐含的意思会让停让者反而需要担负莫须有的罪名
每次看到在讨论(争论?)停让的问题,看到这种说法都有点无言
感觉责任归属整个被颠倒
: 这就是最大的困难点,要到多数人懂得礼让才有解。
: 另外关于绿灯右转礼让行人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