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dsl15888 (去留)》之铭言:
: 稍微看了一下讨论。
: 有些人说路口减速
: 我以前就疑惑过
: 因为路口红绿灯,如果减速实务上就会有一个bug
: 就是前方绿灯,但我必须减速,结果跳黄灯,但我还是必须减速过,最终就会变成闯红灯
: 动态的去想象或是实务时就知道,前方绿灯,还要减速根本就不合理,很容易遇到黄灯变
: 红灯变成闯红灯,就是你过的时候是黄灯,但因为你又减速,导致黄灯时过不完路口,
: 最终红灯才过完路口,定义上这就是闯红灯应该没错吧。
: 所以我当时稍微查了路口减速的法规,大致上的看法就跟这篇一样。
: #1ZQ9e2zs (Gossiping)
: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67799554.A.F76.html
: 我复制上面链接里的文字:
: ‘
: 交通规则部分:
: 1. 交通规则没有规定绿灯方向的车子经过路口要减速。这好像是长久以来以以讹传讹的
: 说法,有些法官也这样以为,但其实经过路口本来就不用减速。(和法官在法庭上当庭翻
: 过条文确认)
: 2. 行人在斑马线上有绝对的路权。
: 法律实务:
: 死者为大,法官会随便找个理由判两个驾驶人都有罪:过失伤害致死。理由会是未注意车
: 前状况、超速(如果没超速,怎么会看不到行人,然后就可以证明驾驶人超速了)
: ’
: 我记得以前查法规的意思是说,路口如果没有号志才需要减速,有号志就没有减速规定
: 所以就像他说的,“长久以来以以讹传讹,有些法官也这样以为”
: 以上...
: 我蛮希望有人能给确定答案?
: 因为我一直觉得有红绿灯下还要减速是不合实务,就是红绿灯减速导致常常变成是闯红灯
: -
: 大家实务上,可以注意看看,如果前方绿灯,刻意减速是不是很容易变成我说的闯红灯
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 103 条第 2 项:
汽车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携带白手杖或导盲犬之视觉功能障碍者时,
无论有无交通指挥人员指挥或号志指示,均应暂停让行人、视觉功能障碍者先行通过。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103)
法律上并没有规定行经路口要减速,但有规定无论是否有号志,
都应暂停礼让行人穿越道上的行人。
讲白话就是车辆通过绿灯路口时没有减速的义务
但如果有路口有行穿道、行穿道上有行人,车辆有煞停礼让行人的义务 (就算行人闯红灯)
所以有把握遇到这种状况煞得住就不必减速,不然就最好减速。
以上是照法规解释和引申,我不讨论法规是否合情或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