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方向灯在台湾意思不一样?

楼主: HuangJC (吹笛牧童)   2022-09-01 11:12:02
又看到这标题出来,结合最近几篇,来更新一下
不过基本上我还是要说:
法律规定不完全部,有很多是在文化
所以,在国外打灯,人家就会让;这是文化
就没有规定要让嘛
所以同样的法搬回台湾,还能不能执行到你舒畅,就很难讲了
这是之前板友给我的推文,当时没看懂,现在看懂了
→ standford :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规则 第11条 08/11 00:22
汽车在行驶途中,变换车道或超越前车时,应依标志、标线、号志指示,并不得有下列情
形:
一、骤然或任意变换车道。
二、未依规定使用方向灯。
三、未保持安全距离及间隔。
四、驶离主线车道未依序排队,插入正在连贯驶出主线之汽车中间。
有打方向灯是重点,但不是打了就切;到底是不是打了就切,来看其他规定
安全距离: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规则 第6条
第 6 条
汽车行驶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后两车间之行车安全距离,在正常天候状况下,
依下列规定:
一、小型车:车辆速率之每小时公里数值除以二,单位为公尺。
二、大型车:车辆速率之每小时公里数值减二十,单位为公尺。
前项规定例示如下:
┌─────────┬────────────────┐
│ 车速 │ 最小距离(公尺) │
│ ├────────┬───────┤
│ (公里/小时) │ 大型车 │ 小型车 │
├─────────┼────────┼───────┤
│ 六十 │ 四十 │ 三十 │
├─────────┼────────┼───────┤
│ 七十 │ 五十 │ 三五 │
├─────────┼────────┼───────┤
│ 八十 │ 六十 │ 四十 │
├─────────┼────────┼───────┤
│ 九十 │ 七十 │ 四五 │
├─────────┼────────┼───────┤
│ 一百 │ 八十 │ 五十 │
├─────────┼────────┼───────┤
│ 一百一十 │ 九十 │ 五五 │
└─────────┴────────┴───────┘
第一项规定如遇浓雾、浓烟、强风、大雨、夜间行车或其他特殊状况时,
其安全距离应酌量增加,并保持随时可以煞停之距离。
汽车行驶于长度四公里以上或经管理机关公告之隧道时,
其行车安全距离应依第十六条第四款规定。
国外是你打了就会让,国内是你打了不会让
但有保持安全距离,就可以切了
shamanlin:
一个简单的要诀,你做的任何动态,都不该去影响他人正常动线
这里会落入人眼测速器的争论里
比如机车出车祸,就有人开始推算他车速多快
然后机车就说'你人眼测速啊,你怎么知道多快'
所以台湾会有这些争论,因为台湾会把权益争到暧昧的地方
在国外都不会有事,因为在国外流行让
然后又有一派路权派这么说的:先进国家按照路权,别讲什么礼让
事实上是这样的:国外也有讲礼让
也就是说,因为礼让合你的胃口,所以你没发觉
但在台湾的礼让若有比国外多的,你又觉得刺眼
(比如有些人在争,有号志路口绿灯不必刹车,因为先进国家没刹)
这样'这个礼让我看得顺眼,那个礼让我看不顺眼'
只要没照做,就怪政府没教育
这叫什么?这叫控制欲
在我心中有一把尺,有丝线操纵
凡和我不同,都看不顺眼
那么世界的标准有几种呢?几乎是无限多种
我只能说,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
一定是看不顺眼的多了
我们应该想的是怎么活在当下吧!
在我们的'这种让,那种不让'的文化下
以及我们目前的法令下,该怎么做
否则,政府宣导靠右,靠右钻就算政府头上
那政府允许直接左转,鬼切也会算政府头上的
永远都做不完
怪政府没教育?给你教看看有没有那么好教
当然都把移动式神主牌给你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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