酿 1 死 2 伤天母“德东飙车王”遭起诉! 家属泣:没诚意赔偿还脱产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824/2323454.htm
台北市士林区号称“德东飙车王”简姓男子,今年 3 月 18 日高速驾车行经士东路与跟
芝玉路二段口,撞飞正在过马路的 2 名女高中生及 66 岁阿嬷,造成 1 死 2 伤悲剧。
事后也被起底有多笔房地产,但简男却向死者家属哭穷称“经济有困难,没办法赔偿”。
士林地检署调查后今(24 日)侦结,依过失致死罪将他起诉,并建请法院量刑 3 年以上
有期徒刑。
今年 3 月 18 日晚间约 7 时,39 岁简男驾驶裕隆 1600CC 轿车,一路违规跨越双白线
、蛇行,行经士东路、芝玉路口直接以时速 80 至 100 公里高速冲撞 3 女,66 岁谢妇
送医不治,吴姓、廖姓少女则因被撞飞到安全岛,身体多处骨折。
隔日,简男移送时忏悔地说:“希望大家以后到路口都减速慢行,希望我是最后一个,我
对不起他们。”警方问为何于市区飙车,他则称当时身体不舒服,想赶快回家,不知有超
速,酒测值为零;检方复讯后谕令 20 万交保,同时为了确保简男日后到案并防止再犯,
也命他交付车辆、驾照、行照,冻结他的不动产,以利被害人后续追偿。
起诉指出,简男起初坦承犯行,后改口未预留反应时间,有部分过失,之后又改口否认有
任何过失;并称自己时速仅有 60 至 70 公里,有超速行驶,后又辩称整体车速虽然过快
,但只觉得接近路口已经降到速限下,第 4 次又称,当天走士东路是要去正田修车厂检
察,又称怀疑自己确诊,呼吸困难,想要赶快开车回家,第 5 次则表示平常确实习惯开
快车,但都会礼让路人,甚至甩锅指责 3 名被害路人如果有看路,就不会出现在他车辆
前方。
吴姓、廖姓少女指证述,当时都以正常速度步行在行人穿越道,连声音都没听到就突遭撞
飞到分隔岛,甚至因伤势到目前为止仍不良于行。
修车厂汪姓男子指出,并无简男辩称要去换煞车皮,甚至当天要回修车厂检查等事实,更
指出简男车辆有改排气管、底盘、避震,且常开快车,经常在东山路附近时速 80 公里以
上,因为其车有改排气管,附近住户都知道就是他,他也时常提醒简开慢一点。
检方看监视器画面发现,当时他先后高速从内侧车道超车,切入外侧车道,再从外侧超车
切入内侧车道,一路蛇行,车速明显高于 2 车,且瞬间拉开车距,同时可听到引擎加速
声浪,不久后就听到紧急刹车,其车就撞上分隔岛。
而该路段限速 50 公里,简男煞车痕长达 35.5 公尺,推估煞车前车速应在 80 公里上下
;车鉴指出他车速为 107 公里、98 公里,明显超速,3 名被害人则无肇事因素,他接近
行人穿越道未暂停让行人先行,认超速行驶为肇事主因。
检方认谢妇无端惨死轮下,使家属肝肠寸断、悲痛逾恒,更让正在求学的少女被迫脱离校
园,一再承受手术、复健之苦,未来更要长期忍受双足恐无法回复正常机能的煎熬,简男
犯后一再翻供饰词狡辩,毫无悔意,经相关用车情形,却显示他过去有恣意高速驾车恶习
,漠视用路人安全,依过失致死罪嫌起诉,建请法院量处 3 年以上徒刑,以儆效尤并维
法纪。
至于,因为简男无酒驾、毒驾、竞驶、逼车、蛇行等,案发前从士东市场附近起驶,沿着
士东路西向东行驶,虽用时速 80 到 100 公里 2 度超速行驶,但未故意使不特地路人,
暴露在具体危险中,结果也为使人车难以通行、髓坏、道路雍塞等,士东路车辆不多,路
段尚称开阔、视距良好,难仅用超速违规,就任认定致生往来危险程度,难论刑法 185
条妨害公众往来安全致死罪。
看之前文章下方推文还天真以为怎么可能轻判
但今天看到新闻,台湾的司法还真的越来越看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