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我想请问精神赔偿的金额设定问题
我母亲在师大路巷子内骑自行车,经过巷弄间的十字路口时被另一方向的汽车撞
对方不知为何没看到我母亲,直接撞上,路口没有红绿灯,我母亲是行驶在主要干道上
造成我母亲脊椎爆裂性骨折,骨折部分压迫到神经,
刚开始完全无法行走,生活完全无法自理
目前已经动完微创手术,大致可以行走,但身体活动幅度不大,医生建议休息三个月以上
评判表上是写对方全责(超速、无照、不理让主要干道)
目前对方想提调解,不晓得这种状况,我除了要求医药费赔偿(大约20万)
精神赔偿应该要求多少?除了一开始的骨折以及神经压迫的折磨之外
我母亲是某乐团的大提琴手,原本这个月要在国家音乐厅表演的
现在完全无法参与演出,年底原本也有表演的现在也只能在家养伤
原本应该在家跟孙子享受天伦之乐,现在看到我小孩(一岁)也无法抱他
考虑上面的情形,金额该求偿多少?
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