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情一旦开单,申诉让你撤回那不就代表之后类似鸡毛蒜皮被开单的也能拿这件事情当理由让你撤单
不能撤单的话你是不是会觉得政府双重标准
这件事情会让我联想到之前外籍移工因为犯罪,女儿因为没有台湾籍要被遣返这件事情
台湾很多事情是因为当事人抱持着一种侥幸心理到了真的出事的时候才各种攀关系
、带风向、靠舆论来给压力
没系好安全带是事实,刚好被拍到那也只是运气不好,3000就当作提醒就好
不过当然啦,台湾选择性执法也是很严重,肇事率最高的未保持安全距离我看警察也没什么在抓,但是这些都不是合理化你违规的理由,被抓这种虽小的拿出来给大家笑一笑就好